一个建设项目要不要办环评,怎样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明确了需要办理环评的对象,并规定了相关建设项目具体应该编制报告书、报告表,还是填报登记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在名录的项目,并不代表就不需要做环评。对于不在名录内的建设项目,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判定原则: 一是项目名称只是一个代号,有时候并不代表什么,判定时不能只看项目名称,更重要的是要看具体的建设内容是啥。 二是要坚持环评初心,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判定环评类别,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尽量按需要做环评的类别套,影响轻微的就没有必要做环评了。
对于建设内容比较丰富的项目。按照“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原则,看具体建设内容是什么。比如美丽乡村提升工程,名录中没有,乍一看也没啥环境影响,但实际上它可能包括污水处理厂、城市道路、房地产、学校、旅游开发、甚至变电站等项目。逐个看,按等级高的套名录即可。
对于建设内容比较单一的项目。看它的建设期、运营期有什么工艺,从水、气、固废、噪声等方面分析,看每个工艺会产生什么环境影响,然后对比名录中类似影响程度的项目,参照套用。例如,室内装修,无非是噪声、固废问题,但房地产都已经改备案了,广东省也已经豁免了,所以室内装修也就没必要做环评了;人工养青蛙,可以套淡水养殖类别。
对于改扩建项目。分两种情况:现有项目已办理环保验收的,按新的项目(改扩建项目)套环评类别;现有项目未办理环保验收的,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重新报批环评,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的无需报批环评,做好分析论证工作,在办理验收一并解决即可。例如,100公里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建多了10公里,或有10公里偏移了100米,但没有因此产生新的敏感点,其他内容也没有变化,且对环境影响没有产生显著变化的,这种就没有必要重新办环评,在验收解决即可。但如果已经验收了,就相当于拆掉(环评不管拆)重建,则要根据重建的建设内容重新报批重建部分的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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