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生态环境部:两企业有共同厂界,是否需要布设监测点位?

环评资讯 2021-05-02


关于咨询GB12348噪声监测问题的回复

(2020年9月28日)


按照现在企业自检要求,企业每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噪声监测。

1、作为工业园的企业,三面邻厂或者两面邻厂的情况非常多,有实体墙也有是栅栏情况,且监测期间无法要求其他厂停产进行监测,这种情况下噪声是否可以不进行监测?或者只在能设置点位的一侧进行测量是否可以作为厂区噪声是否达标的依据,比如只有厂区门口。

2、一栋工业厂房中有几层,有些企业只占一层或者两三层,甚至是只有几间房的这种情况,同样无法控制同栋厂房中其他企业的生产,甚至相邻厂房中的企业噪声影响更大,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进行监测?如果必须监测,如何进行布点判断,这些在现行GB12348中并未说明,望能得到指导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两企业有共同厂界时,通常共同厂界一侧可不布设监测点位。如果A厂区内有噪声敏感点(如宿舍、办公楼),且B厂作为被投诉对象时,也应当对A厂内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 


往期精选

★ 深圳:拟再次修订《环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扩大备案及豁免范围,未列入名录无需办理环评

★ 东莞:环评批复推行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环评批复

★ 四川:排污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有关要求

★ 广东:包子、糕点制作企业,是否属于豁免环评范畴?

★ 上海:规范项目环评调整变更工作 | 已验收的,重大变动部分按新项目报批环评

回复“福利”,获取环评与排污许可相关资料!


声明 |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微信号:EIAnews;设为,不错过环评资讯!

喜欢本篇内容,点个 在看 →_→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