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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2月18日举办2020年全国环评培训班 | 解读2021版分类管理名录等

环评资讯 2021-05-02


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六位一体”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框架,根据2020年度培训计划,拟定于近期举办2020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重点针对近期出台的重要环评文件进行解读,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和技术导则、政策生态环境分析、“三线一单”成果数据汇交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18日全天

  二、培训地点

  培训班设主会场和分会场。

  (一)主会场

  生态环境部三楼报告厅(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二)分会场

  1.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会场。

  2.各市、区(县)生态环境局会场(不具备视频培训条件的,可在上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一)主会场

  环评司、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环境报社相关工作人员。

  (二)分会场

  1.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环评管理相关人员,评估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

  2.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

  3.市、区(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环评管理相关人员,有关行政审批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及环境管理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生态环境部近期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解读,“三线一单”成果数据汇交及审核要求等。具体培训课程安排及参加人员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

  (二)请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各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人员、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参加培训;各市、区(县)负责环评审批业务的行政审批局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由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分别邀请参加培训。

  (三)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提前调试视频系统,确保通讯畅通。2020年12 月17 日9:00至16:00进行视频培训系统联合调试(联系电话010-65646731),18日8:00前开启设备。

  (四)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汇总填写本省(区、市)参加视频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 12月 16日前发送至linn@acee.org.cn,邮件名称标明“2020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裴文明、张明博、谢慧

  电话 :(010)65646174,65646187,65646210

  (二)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宁宁、李忠华

  电话:(010)84756913,13581937030,13601356106

  邮箱:linn@acee.org.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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