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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人员有什么要求?

环评资讯 2021-05-02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人员有什么要求?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评审人员及其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评审人员,一般包括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

其中,评审专家可以选自监管部门专家库、企业内部专家库、相关行业协会、同行业或周边企业具有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知识经验的人员,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评审人员数量,原则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5人,一般环境风险企业不少于3人;其中,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代表、单位代表不少于2人。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延伸阅读:部长信箱: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评审专家是否必须是本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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