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某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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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有关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违法违纪问题的通报
环办执法函〔202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日,河南电视台《河南都市报道》栏目报道了扶沟县固城乡土河村村民反映环境污染问题被企业相关人员殴打问题后,我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媒体报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查处情况
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调查,2021年1月21日,举报人通过环保投诉热线举报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有限公司异味污染问题。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执法人员李某涛接到上级转办的投诉举报情况后,故意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该企业,致使举报人被该企业负责人叫到厂内受到威胁、殴打。
媒体报道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督促当地政府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擅自投产,向渗坑排放严重超标废水以及各种废弃物随意倾倒堆存、恶臭严重。
针对上述问题,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企业相关人员因涉嫌犯罪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已对李某涛违纪问题立案,正在审查调查。
二、有关要求
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狠抓作风养成,完善廉政机制,打造生态环保铁军。但仍有少数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作风涣散,顶风违纪,造成了恶劣影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务必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坚持正风肃纪,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投诉举报是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办理好投诉举报案件是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必须牢记生态环保铁军的初心使命,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规范案件调查程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完善举报保护机制,压实投诉举报受理、具体案件办理、查处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保密责任。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在举报受理和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恶劣,且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开除。
(三)不断强化法纪刚性约束。泄露举报人信息表面上看似执法人员保密意识淡化,背后隐藏的可能是利益纠葛,个别执法工作人员丧失警惕,成为被“围猎”的对象,甚至借机敛财,充当环境违法的保护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案为鉴,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系统梳理廉政风险,落实防控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纪律要求,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建设风清气正的执法队伍。坚持严格执纪、动真碰硬,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特此通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