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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 环评,你变了!记2015年以来的重点改革事件!

环评资讯 2022-07-30

加关注的都是帅哥美女(>Д<)




2015年,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


2015年初,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保部作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时提出建设项目环评“红顶中介”现象突出问题,环保部就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问题立即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2015年底,环保部直属单位8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全部完成与环保系统脱钩;2016年底,地方环保系统所有环评机构完成与环保系统脱钩。至此,所谓的“红顶中介”,彻底退出了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


2016年,报告表改为登记备案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环评登记表在网上备案即可,环评登记表退出了环评审批、环评技术服务的范畴。


2017年,竣工环保验收改为自主验收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并对外公开。环保部门不再对由其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进行审批。自主验收,自此如火如荼。


2018年,环评单位资质取消


2018年12月2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审批事项,不再要求必须要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评机构不再需要资质,“有能力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评报告”,环评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从事环评不再需要资质,大大小小的环评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2019年,新环评公参办法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要求网络、报告及张贴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从此,地方性报纸多了一笔生意。


2019年,环评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施行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三个配套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环评取消市场准入,人员只需一定数量(也就是说有1人就行)。之后,各地复核、抽查、通报多了起来,扣分、禁业也屡见不鲜。


2021年,新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这名录的第5次修订。修订后,最大的特点就是:进一步简化,并明确了名录之外不用开展环评。至此,需要办环评的项目数量锐减,难度也加大了。


编辑:环评资讯编辑小组(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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