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穗环办〔2021〕33号
各重点排污单位:
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权利的重要途径。各重点排污单位是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公开本单位环境信息。(一)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应该公开下列信息:1. 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2. 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3.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防治污染设施名称、投入使用日期、处理工艺、平均日处理能力;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环评审批部门、环评批复文号及时间、竣工环保验收审批部门、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号及时间;5. 排污许可情况,包括排污许可证号、有效期限、排污口名称、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限值;6. 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情况。(二)鼓励重点排污单位自愿公开其他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请各重点排污单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在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112.94.64.160:8013/gzydzf2-enterprise/login),填写《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格式规范表》(以下简称《规范表》),按操作指引发布到广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设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网址:http://sthjj.gz.gov.cn/zwgk/gs/zdpwdwhjxx/)。有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可以同时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关于《规范表》的填写要求,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填写全部内容,相关批复、许可等资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对本单位不涉及、不存在的内容填“无”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有证明材料的,在附件中上传证明材料。在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填写、发布公开的环境信息后,应再次核对在广州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所公开的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填报操作手册”(附件)。各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填写《规范表》并公开环境信息后,如相关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再次在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规范表》的动态更新。重点排污单位如不公开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不按照规定的时限公开环境信息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违法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附件: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填报操作手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广州市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操作手册
系统登录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系统地址:http://112.94.64.160:8013/gzydzf2-enterprise/login注:如果电脑没有安装谷歌浏览器,可以使用其他浏览器直接输入上述网址进入平台登录页面有谷歌浏览器的下载地址。下载并安装后,使用谷歌浏览器重新登录本系统。能打开上图页面表示能访问系统了。用户名:单位全称 ,默认密码:gzsthj@888888重点排污单位名称可直接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名称查询网址:http://sthjj.gz.gov.cn/zwgk/gs/zdpwdwhjxx/注:连续登录5次账号或密码错误将会锁定帐号,永久不能登录。需添加QQ群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之后才能登陆。重置密码需本单位经办人以私聊的方式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扫描件。第一次用默认密码进入系统后必须先修改密码,没有修改默认密码将无法使用系统。修改密码后,系统将自动刷新。注:密码长度必须12-20位,必须由数字+字母组成+符号组成。登录系统后,也可以点击用户名下面的修改密码自行修改密码。登录系统后,系统默认显示“首页”,里面数据即是待办业务。首页有数据即表示该排污单位需要填写信息公开。打开业务之后根据字段内容填写对应的数据,标红色星号*的需要必填。填写完之后必须要保存。点击,弹出详细的办理界面,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上传附件。
点击“附件管理”,弹出如下界面:
点击“”,弹出打开窗口,选择已填写好的文档,点击“打开”。点击“”,将自动上传文件,有进度条,上传完成后,弹出“文件上传成功”提示。预览并发布。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头顶的“”,弹出预览界面:请认真核对内容填写无误,点击“”按钮将此页面公布到环保局官网。对于已经办结的业务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以在“已办箱”打开这条业务,点击右上角的“撤回修改”按钮,就可以重新撤回继续修改数据。撤回之后刷新“首页”或“待办箱”就能从新看到这条业务数据,点击办理可继续修改。对于已经办结的业务并且验证数据无误的,可以根据年份去找左侧对应年份的信息公开查询页面查询是否发布成功。网址:http://sthjj.gz.gov.cn/zwgk/gs/zdpwdwhjxx/在左侧菜单点击“xxxx信息公开”菜单,找到您所填报的排污单位,如果排污单位名称为蓝色,且点击能查看您所上传的材料即证明填报、发布成功;如果排污单位名称为黑色字体,且无超链接,说明没有发布成功。如有系统操作上的疑问,可加入环境执法监管服务平台QQ群,水和大气类重点排污单位加入“环境监管服务平台1”群,群号:169065645;土壤和其他类重点排污单位加 入“环境监管服务平台2”,群号:633494426咨询技术人员;属于多个类别的重点排污单位只需加入一个群,一个单位只加一位工作人员。工作群采取实名制,请各成员添加时备注单位名称,添加成功之后修改群内昵称:单位名称+姓名,不采取实名的将被暂时请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