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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我的稿子被抄了

2017-07-23 宋璟 香港商报江苏新闻中心


打開某知名網絡媒體的一條新聞鏈接,越讀越覺得熟悉,仔細一看,完全就是大段大段摘抄我的稿件內容,加上一點自己的內容。這條新聞沒有署名,但也沒有註明是轉載的,更沒有註明轉自哪裡。


這家媒體「記者」,是和我一起去採訪的。中間的幾個晚上,我回房間寫稿時,正遇上他們要出門去玩,我還納悶他們不要寫稿嗎?


雖然很多時候,若干媒體會同時就一個主題、一個事件進行採訪,比如參加同一場新聞發佈會,大家面對的現場、採訪對象都是一樣的,但每個記者在現場捕捉到的採訪對象語言、現場細節都會有很大差別,在找新聞點上,也會有不同的差異。稿件寫作時,記者不單單是簡單記錄現場,更需要運用邏輯能力和語言積累,寫出一篇具有新聞價值、語言流暢的新聞稿件。


所以,每一篇新聞稿件,可能寫的是同一件事情,但其中都凝結了寫稿記者的心血。


我對自己稿件的要求,一是除了數據發佈、案件公布類新聞外,人一定要到現場,二是不能用通稿,要寫自己採訪到的內容。我相信這也是記者都應該做到的。


我甚至也能理解有些記者坐在家裡寫稿,有時候因為當面採訪、到達現場受限,不得不搜尋相關信息、進行電話採訪、自己計算數據等。但是到了現場自己不採訪不記錄,不及時寫稿,回去以後拼拼湊湊用別人的稿件發出來,不署名就能堂而皇之地說是轉載,就好意思說自己是去採訪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這篇稿子我是如何構思的,語言是如何銜接的,哪裡的轉接是仔細推敲的,哪個詞是絞盡腦汁想出來的,採訪對象的哪句話是我有心記下來並恰到好處地應用到稿件中的。


你一個「轉載」,就把我獨一無二的作品給複製了。大家如果看到兩篇稿件,如果不仔細看發表時間,還會覺得可能給記者的通稿都是一樣的,記者都是隨手抄抄改改就發了呢。


我很憤怒,但考慮到大家是同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還是很客氣地對對方說,寫稿不易,轉載還請註明出處。對方回復,我們只是轉載。我說,轉載也請註明一下源自我們。


我不明白,道理在我,為什麼理直氣壯的是對方。


有些人,已經沒有基本的職業道德感了。


媒體本身已經受到很多人詬病。


媒體人,至少在職業道德這件事上,要給自己一點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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