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人!20人!成都宣判两起黑社会团伙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Author 成小法
近日,成都法院
宣判了两起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
成都29人黑社会团伙
获刑25年至2年不等
9月30日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
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
被告人骆某等29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公开复庭审理并宣判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骆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层级关系约束、控制组织成员为其效力,先后网罗被告人蒲某某、庹某某、杨某某等人形成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9年以来,该组织公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造成多家民营企业无法经营或因此破产,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法治营商环境,严重破坏成都市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审判结果
判处组织者、领导者骆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成员蒲某某、杨某某、庹某某等28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附加刑。
疯狂敛财近亿元
成都涉黑案主犯被判25年
9月29日
成都中院依法对
程正武等20人涉黑案
一审公开宣判
暴力控制
犯罪组织成员
对抗国家机关
正常执法
自2003年起,该犯罪组织采取纠缠、滋扰、恐吓等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该犯罪组织依靠组织势力及“恶名”,公然对抗国家机关正常执法,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此外,该犯罪组织还积极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案发时,该犯罪组织及成员拥有的不动产、车辆、存款、现金和尚未收回的债权共计价值近亿元。同时,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3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洗钱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首要分子程正武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组织成员程明宪、郑启武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对扣押、查封、冻结的程正武等人的违法所得、孳息和犯罪所用财物,予以没收、追缴。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收官之年、决胜之年
成都法院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
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全力以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往期推荐
1、节日我在岗│“双节”长假,四川公安全警守护!
2、当“熊猫警长”遇上“中国节”……3、望平安!苍溪一民警因救落水女孩失联,正全力搜救
来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刘冰玉 综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编辑:潘 红
审核: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