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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男子借鸟生财被刑拘

画眉鸟

是“鸟友圈”里常见的鸟类

其千啼百啭的叫声十分动听

备受现代爱鸟人士钟爱

这让一些不法分子

打起了借鸟生财的歪主意


今年2月1日


在最新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画眉鸟“晋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意味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

就破获了全市首起

非法收购、运输画眉案

犯罪嫌疑人邱某某

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

珍贵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13日晚,在成都市成南高速110检查站,成华区公安分局巡警(防暴)大队的民警正在对来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22时许,民警走近一辆SUV越野车开展检查询问,却发现车内驾驶员神情紧张,言语不清,初起疑心的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了进一步检查。果然,让邱某某神经紧绷的,是车辆后备箱大量鸟笼中关着的24只活体鸟,邱某某自称这些鸟均为画眉鸟。





经司法鉴定,现场查获的24只活体鸟均为鸟纲、噪鹛科的画眉。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24只画眉鸟是邱某某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从外地以2300元的价格购进的。购买当天,邱某某正驾车准备运往成都某花鸟市场进行贩卖时,就被公安机关挡获。



2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被成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被查获的画眉现已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寄养。



成华公安提醒

根据202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予以打击。
























以 案 释 法





















2月1日,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在新版《名录》中有很多常见的笼养观赏鸟等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包括有数千年养殖观赏历史的靛颏、百灵、画眉、绣眼等“四大笼养鸟”。具体有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黄胸鹀(禾花雀);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栗喉峰虎、蓝喉蜂虎、歌百灵、蒙古百灵、云雀(叫天)、褐头朱雀、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黑喉噪鹛、棕噪鹛、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新疆歌鸲等物种。


新版名录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都要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后,才可以经营利用。如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擅自笼养、利用上述野生动物的,将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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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朱佳琦

编辑:李  琪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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