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男子倒卖消费券!行政拘留+罚款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6月12日,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小店派出所查处一起倒卖政府消费券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赵某。
经查,违法嫌疑人赵某,男,35岁,山西省河曲县人,无业,平时以帮人充话费获取报酬为生,于2022年5月29日至6月11日,通过组建微信群,以1.5折至4.5折的价格收购政府消费券,之后通过微信出售,从中牟利3000余元,目前已全部挥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赵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倒卖有价票证,警方已对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太原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政府消费券在本质上属于有价票证,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目的在于刺激消费,对于提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通过“让利于民”,让市民可以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商家也可借此扩大销售,盘活消费市场,释放市场潜力。违规使用政府消费券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扰乱了消费环境,还导致政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给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对于倒买、倒卖消费券,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哄抢消费券,利用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太原警方将依法打击;对于具有主观恶性较大、投机牟利、大量恶意套现等情形的行为将从严打击。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正常使用政府消费券,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近期热点
记者:杨沫
通讯员:杨宇雨
责编:任蕾
版式:谢姣姣
检查:常崇辉
▼ 打开名片关注
本微信平台所发布的文章,除标注【原创】外均属网络转载,不代表本微信平台观点,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 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351-8222094 举报邮箱:tyrbsjb@163.com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太原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