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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观察】正式逮捕李明哲让人们看到了什么?

2017-05-28 兰斌强 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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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26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应询表示,台湾居民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经检察机关批准,已于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机关依法逮捕。

此消息一经发布,台湾社会立即跟进操弄。台湾“法务部”今天凌晨发布新闻稿,要求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向其通报李明哲的现状,并在调查完毕后释放李明哲;台湾“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今天上午受访表示,要求大陆公布明确的事证,“如果没有具体事证就扣上一些罪名帽子,这样的做法只会伤害两岸人民的感情,往后台湾人民到了对岸后,是不是大家都人人自危?”;台湾陆委会接着也发出“抗议”;一帮绿营政客更是争着出镜表达对“违反人权”的“强烈谴责”;台湾NGO更是发表声明:怀疑李明哲是“被认罪”,表示“非自愿自白”不能作为证据。

台湾李明哲从3月19日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大陆调查,到现在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经过了两个多月。期间,大陆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和侦查,掌握了李明哲犯罪的确凿证据,李明哲也供认不讳。按说标榜尊重法律的台湾当局,这时应该是等待大陆最终审判结果,再发表自己的观点才对。为何只在宣布李明哲犯罪逮捕时,就火急火燎、暴跳如雷地要求大陆公布李明哲的具体罪行?又凭什么就认定李明哲的认罪是“被认罪”?你们又知道李明哲的哪些犯罪证据?为何抓了一个犯罪的李明哲就会让台湾“人人自危”?现在往来两岸和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几百万台湾居民为什么会正常无虑?

显然,台湾当局及一些政治势力和政客是想将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往政治、人权上扯,企图为李明哲开脱。更进一步说是想借李明哲案件挑起台湾民众对大陆的仇恨,继续抬高两岸恶化势态。

李明哲案件实际上就是一起涉嫌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案件。仅从台湾媒体自己的一系列报道,就不难看出,此案件的发生并不复杂。但正是在台湾当局及台湾政治势力和政客的操弄下,才使得这起案件引人注目。


一、李明哲案件的发生及犯罪事实

李明哲为何被抓?又为何被定罪逮捕?台湾当局及政客们首先要搞懂什么叫“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一款规定“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条款对犯罪的表现说的很明白,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李明哲究竟从事了哪些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行为?笔者在3月29日发表的文章“台湾李明哲为何在大陆被抓”中说的很清楚。这里就不再赘述。有兴趣的朋友可翻看本公众号前面的内容。

现在笔者想强调的是,在李明哲当初被大陆抓获时,当时的台湾媒体及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都明确表示过,李明哲到大陆是与大陆所谓“政治异见人士”会面。当时李明哲工作的单位文山社区大学的校长郑秀娟在3月30日向台湾媒体《上报》披露:“李明哲此行向社大请假一周,除了问诊行程,还安排与一些中国NGO朋友见面。”而李明哲妻子李净瑜更在3月29日对《亚洲自由之声》透露“李明哲一直以来在微信上分享台湾的民主经验,也经常寄书给中国友人,此次出发前也曾寄书。”并明确承认也许李明哲做了“让他们不高兴的事”。

今天台湾《上报》再次披露,流亡在美国的中国大陆所谓人权律师滕彪为李明哲狡辩的说辞:“中国以此罪逮捕李明哲,除了可能想作为两岸关系的筹码,也是警告中国维权人士不要与海外人士联系。”并表示他也和李明哲多有联系,而且“中国不少维权人士与李明哲都有联系”。

那么,这个腾彪又是何许人也?

腾彪正是2011年2月20日在中国大陆发生“中国茉莉花”行动的主要参与者。“中国茉莉HUA”行动是效仿当时突尼斯“茉莉HUA革命”,由中国内地组织者和境外民运组织策动和计划,通过互联网煽动人们上街,在内地实施的“天下围城”行动,企图推翻中国政府。当时台湾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也对这场行动进行声援,并认为:“中东苿莉革命势头席卷到中国,为中国民主化运动的开始,也是国际趋势重要变化,民进党密切关切中国趋势的发展。”而这段时间,李明哲正是民进党的党工。

上述这些并非笔者杜撰,而是台湾媒体自己的披露及流亡在海外的中国大陆“民运”组织在网上公布的资料。

这就是李明哲之妻李净瑜所说“让他们不高兴的事”?李明哲究竟还干过多少试图推翻中国大陆政府的行为?相信等到审判他的时候定会真相大白。


二、利用李明哲案件操弄仇恨只会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

李明哲案件发生到现在,台湾当局及一些政治势力,以及李明哲之妻一直利用此案件操弄台湾民众对大陆的仇恨。台民进党当局的目的当然是想通过操弄激起其基本盘的情绪,以稳固其执政地位。而李明哲之妻则是企图通过不断渲染此案积累其政治资本。其实他们都知道李明哲触犯了中国大陆的法律。

李明哲案件被大陆国台办对外公布后,李明哲之妻一直以“救夫”在岛内外四处煽八处风点火,竭力将势态扩大。台湾“立法院”及民进党、时代力量、台联党及台湾NGO等势力分别以不同形式“抗议”。但台当局“国安”系统和陆委会却在相当一段时间保持低调,就连蔡英文也是在案件发生一个月之后才表态。台当局及蔡英文之所以长时间低调,据台湾《自由时报》、《三立新闻》、《上报》等这样的绿媒都在当时透露,台当局在下面已撒网与大陆做工作,希望李明哲之妻能“保持低调”。4月17日台湾“国安局”副局长周美伍在台“立法院”答询时还表示,“根据‘国安局’了解,中方是依2017年上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简称境外NGO法)羁押李明哲。”种种迹象显示,台当局是很清楚李明哲是触犯了大陆法律的。

只是在台湾政治势力和李明哲之妻的不断操弄下,事情越闹越大,使得台当局自己也下不了台。于是才走上前台硬扛。同时正好借此挑起绿色民众情绪,为民进党当局固盘所用,并借助美国国会听证会将李明哲搞成为一个“国际”案件,以为这样大陆就会按照他们的思维行事。

然而,这样的操弄最终只会落得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现在中国大陆对李明哲的正式逮捕,可以说彻底令台当局、政治势力及李民哲之妻“灰头灰脸”。


三、中国国家安全不容侵犯

通过李明哲案件,可以看到,中国国家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

在海外有一批流亡的所谓“民运”人士长期以来进行着大量的反党反政府活动。他们借助现代网络技术,不断对国内的民众施加影响,通过NGO组织,打着“人权、民主、自由”的旗号蛊惑不明真相的人群激发对政府不满的情绪。在政府工作出现失误、出现腐败分子及自己要求因个别官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得不到解决时,人们很容易被这些反党反政府组织利用。

因此,党和政府应努力做好工作,继续打击党内政府内腐败分子,加大处理乱作为政府官员,切实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对待民众提出的正当要求,避免出现“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现象。只有这样,在对待境内外反党反政府势力出重拳时才会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从李明哲案发前能在大陆肆意忌惮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大陆有多人无障碍地与之往来活络,可以看出,大陆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工作是十分重要和必须加强的。而广大民众应该自觉保持警惕,识别一些来自不明的“热情关心”背后的政治势力,避免一不小心就真的上了“贼船”。

2017年5月27日

转自兰斌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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