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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不要昧着良心玷污善心:必须旗帜鲜明依法取缔“善心汇”

2017-07-27 兰斌强 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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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理学家,思想家朱熹在《孟子集注》中道:“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古人将良心称为人天然的善良心性。可见,良心与善心紧紧相连。

在现代社会,许多人良心展现释放出伟大的善心行为,往往令人感动。所以,我们经常在媒体上见到某些企业家慷慨解囊扶贫济困,或某些名人捐款助学;也看到一些普通人用善举帮助他人。

然而,在一些闪光的善心释放之时,人们发现有些人借着灯耀眼的光芒,昧着良心做着一些玷污善心的事情。伤害了广大民众善良的心,损害了众多人的利益。“善心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善心汇”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起的一个组织(项目)。该组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采取传销手段骗取巨额资金,其成员据称在全国已达500余万人。深圳市善心会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个2013年5月24日才成立的公司,其法人代表张天明于2107年7月17号被湖南永州警方带走,7月18号相继其各团队领导人也以传销嫌疑被带走调查。其实,从今年年初,已有多家媒体披露“善心汇”存在传销问题,有关政府机关也不断提醒民众不要加入,甚至连台湾的一个经济类专业网络节目《飞砖夜说》在今年7月1日都在直播中分析了,“善心汇”是一个传销骗人的组织。

【北京电视台今年5月1日的揭露报道】

【央广网今年5月22日的报道】

【今年5月2日地方政府部门的提醒】

【今年7月1日台湾《飞砖也说》节目的直播】

然而,这些似乎在“善心汇”的“家人”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他们宁愿被“善心汇”的一次次“说明”、一次次“声明”、一两段自制的视频洗脑,也不相信政府机关和官方媒体的提醒。甚至,在湖南永州公安机关带走张天明后,仍然相信“善心汇”公司发散布的“公安敲诈‘善心汇’千万元”谣言。直到昨天,被人蛊惑的全国“善心汇”的“家人”集中到北京搞所谓的“请愿”,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善心汇”传销组织的头目张天明及其重要人员。在十九大召开之前,在全国的政治中心形成群体事件,在国外媒体纷纷趁机煽风点火报道,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

“善心汇”是庞氏骗局加传销,还带有一定邪教色彩的非法组织。“善心汇”是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实施传销的?这个问题只要在网上随便一查便一目了然。不需本文赘述。在此,笔者只提出三点供大家思考:

(一)既然是参与释放“善心”的行为,为何要追求那么高的回报率?

(二)按照“善心汇”的投资(布善)模式,如果“富人区”和“德善区”的人很少,甚至没有人完全可能,因为,一个能投资5—1000万的富人加入“善心汇”平台能得到10%或5%的回报,而越投资多回报率越少,这不是傻子吗?),或者真正的有钱人分别多个账户进入“贫困区”而得到50%的回报,那么这50%最终从哪里来?而所谓的“扶贫款”又从哪里来?

(三)也正是前面的两点,所以“善心汇”只得靠拉人头,不断地增加“贫困区”“小康区”的人数,吸引资金。而这一特点不正是传销的手发吗?这样发展下去,资金链还能继续保持不断吗?一旦资金链断裂,会发生什么吗?

这三点如果真想清楚了,也许就能明白“善心汇”究竟是不是传销。政府该不该打击。

应该看到,大部分人集中赴京“请愿”的人并非是想与政府过不去,甚至也并不是要为张天明求情。他们不过是被人利用、蛊惑,试图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要回自己投到“善心汇”“贫困区”的钱。除了少部分煽动组织者外,这部分“家人”确实让人觉得既可怜,但又不值得同情。因为当初他们本就不是为了发“善心”,而是为了发横财!

一个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为何在官方媒体和政府再三提醒时,仍然有这么多的人不断加入?甚至在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时竟然发生群体性的对抗事件?这些应该值得我们反思。


一、主流媒体及官方组织对新型的传销缺乏应有的警惕

“善心汇”于2016年5月进入大众视野,因为其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契合了国家开展的扶贫政策,所以很符合媒体宣传的需要,以及想为扶贫做点事的某些官方部门的想法。于是,之后接连出现了,不少媒体为其宣传。其中包括《中国网》、《新华网》、《法制网》等这样看似官方的主流媒体,以及一些专家。

【中国网】

【新华网】

【法制网】

【著名经济学家】


最让人诟病的是,2016年12月27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接受了深圳市善心汇文化有限公司捐赠的1000万元,设立了“善心汇公益基金”,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公益活动。虽然之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现情况不对,并在今年4月7日发表声明,终止了双方的合作。但在大众的心目中无疑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不可否认,媒体,特别是带有官方色彩的主流媒体和带有官方色彩的组织,在“善心汇”启动阶段为其站台背书,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更为“善心汇”大张旗鼓地推行其传销提供了很好的例证资料。也许不少人就是冲着这些才将自己的钱投进“善心汇”的。因此,这些教训是极为惨重的。


在新的形势下,无论是扶贫或者其它的社会活动,作为主流媒体和官方组织在宣传和加入时,应该保持应有的警觉和正规的程序,不假思索地参与造势和与其合作,也许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另外,以笔者的观察,从“善心汇”的组织结构、洗脑过程,甚至组织内的用词用语,除了是传销组织外,还带有很浓的宗教色彩。若真如此,就不仅仅是传销的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稳定问题。


二、对待传销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加以取缔,务求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

传销害人已众所周知,但传销的洗脑效果之强,可能不是每个人都有亲身感受。

2015年夏天的夜晚,笔者在北京的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其亲戚陷入传销组织到了笔者所在的城市已经两天,希望能帮忙解救。经过近两小时的寻找,在凌晨2点终于找到了传销窝子。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笔者将朋友的亲戚带到火车站,连夜买票送回北京。这过程中,朋友的这位亲戚不仅没有丝毫感谢,反而一路骂我让她失去了发财的机会。即使在公安机关向她指出她所陷入的传销窝点正是公安机关要打击的传销窝点,朋友的这位亲戚也完全不相信。更关键的是她还曾是一位人民教师,有相当的文化程度。

这件事,笔者绝无杜撰,打电话的朋友会看到这段描述。我之所以说出这件事,只是想证明,一旦陷入传销组织,哪怕是只有很短的时间,经过传销组织的洗脑,人的观念会发生不可想象的转变。

因此,作为政府相关部门,一旦确认是传销,必须立刻予以取缔,决不可优柔寡断。特别是在传销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之后,一些表面上看似高大上的项目,一些似乎很合国家、地方政府政策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查。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避免更多的人陷入深渊。若令其坐大再取缔,只会加大工作的难度,而把握不好就会形成群体事件。

取缔“善心汇”既挽救了陷入传销其中的人加大损失,也让更多的人免受伤害。若能想通,这其实才是在做真正的善事。

“善心汇”多么一个美好的名字,可它是实实在在昧着良心玷污善心的传销组织。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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