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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观察】真相曝光!个税最大的秘密竟然是........

2018-03-07 蜜姐 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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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瞩目的两会,终于拉开了大幕!

在这场举国关注的会议上,集中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各个议题进行了讨论,不知你在看直播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 

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虽然李总理在读“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并没有打算停顿,但代表听到这句话时却强行“插播”热烈掌声,看来,个税这个大痛点,在我们心中积存已久了! 

然而,就算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你的税负就能减轻吗?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么的心情,刚一听说要发工资,会觉得很开心,但是拿到工资条,就没那么开心了——看看税前税后,七扣八扣,感觉真是白领了工资。 

没办法,谁让我们税收有举世罕见的45%最高边际税率呢。

跟周边比,中国香港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

而让你更不开心的,其实还在后面——老板们交的税,要比你交的税少得多!

简直五雷轰顶有木有! 

其实,在中国,富人占据了社会近一半以上的财富,但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个税总额的十分之一。 

而中产阶级则是交税的主力军,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占全部工薪收入者的比重仅有5.3%,而缴纳税款占总税款比重达到了77.3%! 

而在美国,年收入11.3万美元以上的人只占美国纳税人的10%,但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总额的7成以上。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现象: 

人们拿着大把的钱,却通过各种各样的花招来少交税。他们要么合理避税(如到香港纳税)、要么逃税(走费用)、要么被优富惠。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拿着“一元工资”的老板们,看似颇有情怀,其实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避税。 

而白领们辛苦工作,拿着不高的工资,却要负担高昂的税收。税后月入9000多元,缴纳个税1000多,若是在北上广,房租就能占工资的三分之一,就这样还想买房? 

所谓“劫贫济富”,不过如此而已。


相信朋友们都很困惑,不是一直在说个税改革吗?那么改了这么多年,为毛还是这么不公平呢? 

因为,现在的个税改革,根本就是治标不治本! 

中国税收最根本的,就是实行的是分类税制。

在这种制度下,只要不拿劳务报酬,只要收入不通过工资发放,即使年收入百万,可以交的税也一样很少,这就出现了“劫贫济富”的乱象。 

而综合税制,虽然在实施中不一定严格到所有收入一视同仁,但大体上要让所有收入来源的都缴税。 

除此之外,我们的税收制度还有另外两大缺陷。

首先,一般情况下,一国税收要么以商品劳务税为主,要么以所得税为主。而我们这两类却旗鼓相当。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我们都说要振兴实体经济,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可是在这样的制度下,企业怎么发展? 

去年我们都在痛斥曹德旺跑了,可是情况若是不改变,跑路的企业家恐怕会越来越多。 

二是政府要想取得高税收,就要承担高福利。 

那么现实情况呢? 

中国的福利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05年是5%,到了2015年是8%。再看看其他国家,瑞典38.2%,丹麦37.9%,法国34.9%;挪威33.2%,德国27.6%,英国25.9%,加拿大23.1%,澳大利亚22.5%,美国21%,日本18.6%。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们的税收就做到了,只是可惜了广大压力重重的劳苦大众。 

3

税收要调节收入差距,可是在现行体制下,我们怎么感觉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了? 

高收入者,一是有高福利的垄断部门员工,个人所得税解决不了垄断部门的高福利;

二是在资本市场等获得高收益的人。资本市场的过高收入,个税也不收;

三是有灰色黑色收入的部分有权力的人,灰色收入根本就不能征税,因为税只能来自合法收入。 

其实问题很清楚了,改革税收制度就可以了。然而官方一直在强调很难,还在研究中,问题是就连越南现在都在实行综合税制了,蜜姐不懂我们还要研究多久。

而现在推行的个税改革,不过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调节级差税率之类的表面方子。 

你可能没有想过,就算本次调整提高到5000元,工薪阶层能少交多少税? 

每个人只能省不足20元!

 你可能会说,既然如此,那上调门槛再高一些不就好了,索性就像董小姐说的,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万! 

但是,这根本就不可能!

 

首先,在现行税制下,纳税人数很少。 

2011年的个税改革,让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到2400万人左右。近年来随着劳动者薪酬水平提高,纳税人群扩至3000多万人,但人数还是非常少。 

另外,个税还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8.2%,虽然占比并不大,但在目前分税制下,却是地方的主体税种。 

如果按照老大姐董明珠的想法,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纳税人群将拦腰砍去一大半,你让现在债务压顶的地方政府怎么办?过去狂飙突进所造成的窟窿拿什么来补? 

所以,要想治本,就要从根本上打破既得利益的格局,从税收制度上做出根本性的改变。只盯着上调个税起征点,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考虑到我国国情,可全面过度到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在抵扣方式上,综合考虑家庭负担,实现由目前的以个人为单位纳税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转变,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对纳税人赡养人的支出的扣除。

比如A今年25岁,月收入8000元,属于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那种;B今年35岁,同样拿着8000元的工资,却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小孩要教育。

这时,如果两人都扣一样的税,从情理上来说,当然是不合理的。

同时,考虑到中国民众在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支出占个人收入的比例,以及目前这些领域的改革举措的不当导致个人支出的大幅攀升,应当允许这些支出从个人所得税中的减免或者退税措施。 

那些在一线城市既要买房,还要生二胎,月收入又不高的家庭,索性就别征个人所得税了。

更重要的是,完善财产信息系统,改变过去对于富人们的收入经常处于征缴监管疏漏的状态,堵死他们的灰色套利漏洞,真正实现对“富裕阶层”的调节作用!

改革改出新活力、减税减出新动力!既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就要对人民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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