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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杭州倡议”

CE30 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 2022-10-02

4月21日上午,“首届中国民办教育高峰论坛”移师西施故里诸暨,在海亮教育园举行“民办教育名校长分享会”,随后隆重发布《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杭州倡议”》——一份注定将载入中国教育史上的重要文献。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名民办教育研究者、管理者和工作者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迎接民办教育发展新阶段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杭州倡议”

(2019年4月21日)

 

2019年4月20日,首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美丽的杭州隆重举办。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和民办教育工作者共768名代表齐聚一堂,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围绕“新法·新政·新展望”的主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我国民办教育正进入由规模发展为主向高质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为迎接民办教育发展新阶段,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代表们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我们倡议,怀着教育理想,坚守民办教育的初心,保证教育公益性,推进我国的教育现代化。


改革开放四十年,民办教育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历史性飞跃,为我国成为教育大国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一代代民办教育工作者筚路蓝缕、开拓进取,书写了一篇篇可歌可泣的办学故事,创造了一大批受百姓欢迎的有特色的学校。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已达18万所,在校学生5300万人,民办教育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发展越快,越需要铭记初心;走得越远,越应当坚守使命。这个“初心”,就是为人民办教育;这个“使命”,就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民办教育对于优化我国教育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个性化教育的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今中国已迈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民办教育应当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民办教育更要正确把握价值定位,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秉承教育伦理,承担社会责任。民办教育工作者要保持教育者的定力,正确处理教育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市场属性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违背教育规律和损害师生权益的行为。

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要举措,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民办教育责无旁贷。鼓励民办教育创新创造是积极探索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教育选择的需求,是民办教育在新时代的使命担当。民办教育应不忘初心,顺应潮流,坚守使命,砥砺前行!

 

二、我们倡议,遵循教育规律,促成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

民办学校以其面向市场、对接需求的体制机制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个性化多样化教育选择。我国的民办教育中,既有众多面向低收入群体、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的民办学校,也有少数为高收入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学校;既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学校,也有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民办学校。这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选择,极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需求,维护了社会和谐,培养了合格人才。

当前,我国民办教育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民办学校,应当有共同的价值观,那就是,要坚持以促成每一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尊重教育教学的规律,为每一位学生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民办教育要把主要资源用于学校发展,用于学生培养,用于教师发展,在办学理念、管理水平、质量评价等诸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不断输送高质量的年轻一代,为我中华民族赢得未来。

 

三、我们倡议,一方面要保护民办教育办学自主权,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有为发展,创新发展,健康发展。


用好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民办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情怀和办学信心的基本保障。招生自主权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选择权,而管理自主权、教学自主权确保民办学校可以机制创新,健康发展。通过健全、清晰的制度安排,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规定,积极发挥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价值。

办学自主权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和责任。政府要维护学校的合法办学权,学校要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办学义务。法律法规为政府管理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的办学划定了边界,这是维护民办教育秩序、保障民办教育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依据。民办教育涉及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对接,厘清权利、责任、义务边界,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相对稳定性,才能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协调各部门积极解决政策瓶颈问题,落实鼓励发展优惠政策,动员民办学校举办者主动参与配合,才能促使分类管理平稳有序推进。

各类民办学校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不存侥幸心理,不打擦边球,“规范办学”“创新创造”“健康发展”才能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我们倡议,引进合作与竞争机制,联合各类办学主体,在实行行业自律,强化自身管理的同时,开展“质量竞争”“服务竞争”,携手创建健康的教育生态。


目前,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之间,还存在诸多政策不平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法律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在部分地方还存在明显的歧视行为。应当依法加快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使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待遇逐步达到公办学校教师水平;应当让政府财政的阳光更多惠及面向农村、面向困难群体的民办学校。我们建议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创新收费与选择机制,促进财政公平,强化政府责任,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质量竞争。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竞争,应当是质量竞争、服务竞争,而不应是基于“掐尖”的升学率竞争。应当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引导,营造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良性竞争的环境。应当推动、激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发展等方式,促进人员交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比翼齐飞,双赢发展。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

代表倡议于海亮教育园

2019年4月21日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杭州倡议”发布


参与发布仪式嘉宾(左起):张万琼 (北京市新英才学校执行校长)、卢志文 (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汤有祥(上墅私立高级中学校长)、叶翠微(海亮教育管理集团董事长兼总校长)、吴子健(上海包玉刚实验学校校长)


在民办教育名校长分享会上,湖北随州外国语学校总校长熊仕荣、上海市包玉刚实验学校总校长吴子健、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卢志文、海亮高级中学校长陆宝晓等七位名校长分享了所在学校的教育成果和他们先进的办学经验。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诸暨海亮教育园、观看了海亮教育的办学风采展示,大家对海亮教育的硬件设施和办学成就赞不绝口,并对海亮独特的办学模式给予了高度肯定。大家觉得,海亮教育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不断创新发展,形成了宏大的办学规模,创造了独有的办学特色,取得了瞩目的办学成果,已经成为全国民办教育的一支标杆,办学经验和做法值得所有民办学校学习和借鉴。

下午,首届中国民办教育高峰论还在海亮教育园举行了江浙沪民办学校名校长座谈会。

至此,为期两天的“首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圆满结束。





在海亮教育园举行的江浙沪民办学校名校长座谈会


与会嘉宾观看了海亮教育的办学风采展示


与会嘉宾在海亮教育园共植“纪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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