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查出6批次化肥不合格! 你让农民减产,我就让你破产!!看到必转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2016年7号(总第81号) 本次监督抽查标称企业及不合格产品 1、河北粒多利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粒多宝复合肥 (氯离子质量分数不合格) 2、河南心?心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连心复合肥(氯离子质量分数不合格 ) 3、白银荣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荣峰复混肥 (总氮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不合格) (整改复查合格) 4、甘肃科道生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科道复混肥(包装标识 不合格) 5、康县坤神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坤神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包装标识不合格) 6、陕西杨凌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邦达氨基酸钙复合肥 (总养分、总钾的质量分数不合格) 抽查结果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肥料生产、销售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对标准的掌握和理解还不到位。 2.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部分县、乡区域的生产销售环节,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农民的田间地头,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 3.加强宣传,一方面要约束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不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另一方面要提高广大农民的质量意识,不因为图便宜而选择质次价廉的农资产品,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购买质量提示 (一)消费者在选购化肥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避免图便宜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造成经济损失。 (二)消费者在选购化肥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表明了养分含量、含氯标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产品信息,以免被误导消费,损害农作物的生长。 (三)消费者在选购化肥时,要做到科学施肥,肥料品类的选择,应结合土壤的特点及农作物的生长需要,选择合适的肥料产品。 点开更精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3月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农用化肥省级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12个市(州)(嘉峪关市、甘南州未予抽样)的6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7批次农用化肥产品,6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71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2.2%,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32家生产企业的35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1.4%;流通领域抽查了35家经销企业的42批次产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为92.9%,产品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本次抽查的产品主要包括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过磷酸钙等。检验依据为GB 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NY 525-2012《有机肥料》、GB20413-2006《过磷酸钙》以及《2016年甘肃省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抽查发现有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包装标识、氯离子的质量分数、总氮的质量分数、总养分和总钾的质量分数等。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出现的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整改复查、问题约谈、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