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些单位因农机补贴违规被处理,不亏!(附名单)

2016-08-19 中国好农资

 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取消徐州东鹏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及相关生产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资格的通知

苏农机行〔2016〕1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意见和要求,我局先后组织徐州市及铜山区等农机主管部门,对徐州东鹏农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东鹏公司)的违规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经查实,2014年徐州东鹏公司在销售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丰农公司)生产的FNWG600型微灌设备时,存在开具虚假发票,并与农户签订虚假协议等违规问题。在此期间,寿光丰农公司和徐州东鹏公司对违规问题均未主动向农机主管部门报告相关违规情况。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农办机〔2015〕17号和《2015-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所有补贴产品在江苏销售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取消徐州东鹏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在江苏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涉嫌开具虚假发票问题,移交违规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此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闽农机管〔2016〕13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1月11日,我处印发《关于暂停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增氧机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闽农机函[2016]4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渔公司)生产的增氧机产品补贴资格,要求有销售天渔公司上述产品的县级农机部门对其销售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在收集汇总11个县级农机部门抽查核实报告后,我处正式约谈天渔公司。天渔公司态度较为诚恳,承认未及时主动报告部分产品存在补贴比例偏高的问题。暂停补贴期间,天渔公司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主动将补贴差价款(单台计算公式:补贴额-销售价的30%),共计67635元,退回明溪县财政部门。结合相关县(区)农机部门报告,尚未发现天渔公司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监测和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44号)及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32号)有关精神,经处务会议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本省范围内恢复天渔公司生产的YC-0.75型、YC-1.5型、YL-1.5型、YL-3.0型、YLZ-1.5型增氧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在暂停补贴期间,天渔公司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三、对暂停之前,天渔公司已经录入2015年系统的产品(含系统自动作废),按暂停前的补贴额给予补贴。

四、根据天渔公司的主动申请,同意其生产的TPY-1.1型和TPY-1.5型喷涌式增氧机退出2016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市场。

    各生产企业要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的主体责任和义务,积极维护良好的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环境。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8月11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暂停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6〕86号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中强化违规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暂停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浙农机〔2016〕17号)有关处理情况,决定自即日起暂停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品补贴资格。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以上产品,一律不得办理补贴。

菏泽市天艺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办书面报告。同时,各区要加强对该公司全部补贴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如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我办报告。

天津市农机办

2016年8月10日



关于福建省邵武市福明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的通知

闽农机管〔2016〕12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松溪县农机管理总站入户核查时,发现福建省邵武市福明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福明公司)部分产品涉嫌贴牌生产销售,7月,南平市、松溪县农机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查实,福建奔马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奔马公司)生产的起垄机和旋耕机因未取得补贴资质,与邵武福明公司负责人商定,以代加工的形式生产销售福建奔马公司产品,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邵武福明公司没有向福建奔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资料,也没有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只是根据福建奔马公司的需要提供铭牌和编号,使福建奔马公司无补贴资质的产品可以享受农机补贴。2015年度,福建奔马公司共违规贴牌生产销售“FM-1GV-130起垄机”196台、“FM-1GXLZ-60旋耕机”36台,涉及套取补贴资金21.22万元。上述公司负责人对违规事实均予承认。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经研究,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邵武福明公司生产的起垄机和旋耕机产品补贴资格,取消前已完成购机的(以机打发票日期为准),按原有农机补贴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补贴;将福建奔马公司及福建飞奔马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

二、责令邵武福明公司对部分农户反映的机具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限时整改,整改期限为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

三、邵武福明公司需主动联系财政部门,将2015年期间违规销售的起垄机和旋耕机补贴资金全额退回所在县财政部门。

邵武福明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切实履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8月9日   


点开更精彩:(更多内容请点开底栏“农资打假”菜单)

1、抽检不合格肥料又来了,“第四元素”和"星花"上榜!!(附合格名单)

2、这么多肥料不合格,工商果断给曝光了,咱们接力转一下吧!!

3、15批次化肥不合格,竟然还有大品牌,网上转疯了!(最新名单)

4、青岛公布水溶肥抽查结果,谁合格不合格都很清楚

5、4品牌不合格水溶肥被曝光,一定认清这些厂家

6、化肥“忽悠团”升级版来了,骗术更厉害,很多农资商都上当啦!!

7、牢记:如果有人这样卖肥料等农资给你,坚决不要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