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坑啦!厦门70多人就这样被骗了300多万……
有一家矿业公司
打着需要资金购买开采设备的旗号
以高额利息吸收公众存款
然而……
钱到手后,公司的管理层
就卷款跑路了....
《特区新闻广场》7月11日报道▼
最近,思明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彭某今年63岁,来自广东,另一名被告人吴某今年39岁,来自江西。
检察机关经审理查明,还在追逃的王某于2014年3月,注册成立湖南辉绿矿业有限公司,同年8月注册成立辉绿厦门分公司,分公司经营场所设在帝豪大厦。分公司成立后,招聘了被告人彭某作为总经理,吴某作为业务员,另外还招聘了几名工作人员。
平时,业务员通过发放传单、举办推介会等方式,吸引客户到公司了解情况,然后便以公司在广西有矿产,需要资金购买开采设备为由,向客户借款。
看到公司有正规的经营牌照、采矿许可证、矿产地照片、宣传册等相关资料,再加上公司承诺每月定期支付投资款的2%作为利息,很多客户都信以为真。
于是纷纷签订借款合同
不少客户还拉着
家人、朋友一起借款给这家公司
这些客户本以为自己捡到大便宜了
却万万没想到
2014年11月底
公司的管理层突然携款逃跑了……
截至案发,辉绿厦门分公司共向70多名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共计300多万元,支付利息11万多元。经上网追逃,去年9月,彭某和吴某分别在广东和江西被警方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吴某伙同王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彭某和吴某分别参与吸收公众存款300多万元和50多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思明法院正在对这起案件做进一步审理。
一男子开设茶叶店,刚开始因为店铺经营得当,盈利可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先后向上百人借高利贷。之后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
前段时间,这名男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6000多万元被法院判刑。
2011年到2012年期间,由于经营不善,茶庄的效益下降,不少借款人开始收回借款,导致茶庄的资金链断裂。2012年10月,无力偿还本息的曾成标逃匿到河南。根据统计,2007年到2012年,曾成标先后吸收了147人的资金,共计约6875万元。到案发为止,他仅归还本息约3000万元。2012年12月,曾成标在焦作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成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6875万元,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现象频现,近年来其他非法集资案件同样高发,且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出现、网络化特征明显,并有很强的隐蔽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作为普通市民,如何具备一定的识别非法集资能力,切不可被高利率吸引,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各种项目收益,股票、债券发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 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相关罪名具体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诈骗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经营罪等。
小伙伴们辛辛苦苦十几年
攒点钱容易吗?
面对高额的利息
也要三思而后行!
整理自特区新闻广场
编辑/楷煊
责编/于蕙
▲
长按此处关注【厦门广电】
厦门广电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借贷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啊!
此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