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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年收入超过这个数,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一图告诉你缴了多少税!

2016-10-24 厦门广电


个税改革要来啦!

据说这一类群体

将成个税调节重点!

赶紧来看看吧~

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另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仍需时日。

 

年收入超12万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


上述《意见》提及的"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此前已有风声。


《中国经营报》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年应税所得12万元的阶层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网友评论

年收入12万挣北上广深一套房(1000万)要100年,神tm高收入群体。

12万在厦门刚够活命好么?


    

月薪1w,哪怕是2w,在深圳也真的只能活的“还可以”,绝对达不到高收入,深圳房价交通费都高到心塞,既然这类的标价都能够因地制宜,为什么收税要一刀切呢?

年收入12万,扣掉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就剩六七千了,在望京租个两居室要7000,然后这位高收入人士就辟谷了…… 


    





高收入阶层实施增量调节


《中国经营报》援引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资料显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然而,对于12万元的设置标准,并不能达到个税调节高收入,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对于普通薪酬阶层人士来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其税负支出减少了几十元。同等条件下,高薪酬人群的减税效果却有几百元。对此,上述税务系统人士认为,在短期和中期阶段,要实现从个人到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纳税,并实施调整税率结构,促进税制公平。


减税已成共识


税负问题一直广受关注。前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公开称,中国宏观税负达44%,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此言论一出,立刻引发热议,有网友吐槽按照这个标准自己的生活简直是“一个馒头半个税”。但此数据遭到贾康等专家学者质疑。一些媒体也相继发文,称“宏观税负过高”一说站不住脚。


而根据中金公司去年发布的报告,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报告认为,未来降低企业和居民税负的空间巨大,应该用来降低企业部门过高的税负和社保缴纳负担。

中金公司这份题为“降低税负不应缺席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宏观周报显示,2012年我国狭义的宏观税负(计入社保缴费)占GDP的比重为22.4%(图表1),但是,如果计算反映真实负担的广义宏观税负,即按照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总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在内计算,2014中国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年高达37%,已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间),这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


减税已经成为业界共识。《新京报》此前刊文称,中国需要一场全面大幅的减税改革,刺激私营企业恢复活力。一些不必要的政府项目应该停止,冗余人员裁撤,通过减少财政支出来缓和赤字压力。即便一些支出暂时无法削减,也不应谋求增税解决。增加城市土地出让,售卖低效国企,减少对企业补贴,削减一些过度的社会福利,这些都是维持收支平衡的正确手段。


另据《证券时报》10月22日报道,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副研究员滕祥志说,在分类所得税制之下,没有考虑扣除项目中家庭抚养、赡养、大额教育和医疗支出、首套房屋贷款利息等生计扣除的因素,夫妻二人必须分别纳税,没有将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对待,考虑到家庭和人口存续发展、未来鼓励生育和尊重家庭价值的客观趋势,应尽量广泛实行综合征收,相应降低税率,实现整体性减税。

我们到底缴了多少税?


不管收入高低,人人都是纳税人,只要你活着,你就在缴税;哪怕乞丐,只要你消费,你就在纳税。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究竟缴了多少税呢?



对于个税改革

你怎么看?

快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吧~






整理自央广新闻、都市快报、腾讯财经、搜狐财经、中国经营报、WIND资讯、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楷煊

责编/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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