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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传了!车上没了这东西过不了四桥一隧?厦门交警这样说

2017-06-03 厦门广电


这两天,一条“温馨提醒”

在朋友圈或微信群里刷屏了

不仅有文字

有的群里甚至还有图有真相地

附加了被交警开了罚单的照片…


相信不少开车的小伙伴

一定被这条消息吓到了…

可是!厦门的交警蜀黍放话了!

这个消息是假的!假的!假的!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厦门交警辟谣“温馨提醒”



6月1日,这条“温馨提醒”刷屏”后

当天下午,厦门交警通过微博紧急辟谣!

《厦视直播室》6月2日▼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z0509i2yaz4&width=500&height=375&auto=0
交警方面表示,对于这个所谓的“温馨提醒”

只要稍加辨别,就能看出问题

“提醒”错把三角警告牌写成了“三脚架”

显然这不是一条专业提醒!!

 

不过即便如此

这条虚假信息还是这样在

微博、微信朋友圈传播开来…

小车是否需要配灭火器?



那么到底有没有硬性规定

要求小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和三角警告牌?

我们来听听厦门交警怎么说~

交警表示,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三角警告牌,客车(核载超过9人的载客汽车)、校车应装备灭火器。


也就是说,小型汽车必须配备三角警告牌

但对灭火器没有硬性要求哦~

客车、校车应当配备三角警告牌和灭火器!

若未按规定配备的,根据相关规定

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

处50元罚款!


自备灭火器有备无患!



虽然,法规没有强制性要求小车配灭火器

但是,自备灭火器还是有备而无患哒~

厦门交警也提醒广大车主,夏季来临,气温升高,车辆自燃风险增加,随车配备灭火器可以让司机在事发第一时间进行自救,赢得宝贵的救援时间。


大部分的灭火器都放在汽车的后备厢内

这样的做法其实不正确

灭火器应放在驾驶员触手可及的地方!


但是,一般小轿车的主驾驶座位下可能根本无法放下一个标准的车用灭火器。对此,也有车主将灭火器放在副驾驶座位前的储物箱内。


这下真相大白啦~

文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

不传谣,不信谣哦~


  




综合整理自厦视直播室 厦门网

编辑/张闻

责编/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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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电出品 转载请注明来源)

不信谣不传谣!做个文明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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