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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隰县第三小学体罚学生 高温下罚站!!!

2017-06-18 易汾网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2017年6月8日下午4时许,隰县第三小学有老师体罚学生,让孩子站在学校广场校旗台上,整整罚站一个多小时,在高于30℃的天气下,体罚学生这么久,期间该学校领导没一个人过问。



据了解,被体罚的两名学生是(隰县第三小学四(1)班:高两个学生),疑似没完成作业而遭到老师体罚。规定年年提,事情年年有,2015年6月该校就发生过老师暴力殴打学生事件…… 

事件回顾:

       老师体罚学生的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不在少数,学校当事老师和领导被处罚的事例也很多。学生在学校是希望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学生做得不好,有时犯错,老师可以批评、教育、引导,而不可以采取体罚学生做法。

       众所周知,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明文规定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也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每个老师对学生应该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更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来源:政府法制—易网在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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