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废水?大沥一企业被罚38万!
超标排放废水
一企业被罚38万元!
大沥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案件回顾日前,大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某食品厂执法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清洗原材料工序和清洗设备工序产生的废水未配套废水治理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后,再排入盐步污水处理厂,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
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060mg/L,氨氮浓度32.2mg/L,悬浮物浓度3050mg/L,pH4.6,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二级标准的较严值(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15mg/L,悬浮物≤100mg/L,pH为6-8.5),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39.6倍,氨氮超标1.15倍,悬浮物超标29.5 倍,2<pH<6。该单位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
违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处罚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最新核酸检测公告
疫情防控动态、疫苗接种安排
请点击关注
“南海大沥”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注"南海大沥"视频号
了解大沥更多资讯
-往期回顾-2022-08-14
2022-08-14
2022-08-14
2022-08-13
大沥综合服务平台
等你来体验!
大沥一站式民生服务与政务发布平台正式上线,超50个功能一站囊括!办业务、查公交、查天气、出示粤康码、掌握大沥最新动态,你需要的,这里统统都能搞定!用过的人都说赞,赶紧来体验吧~
来源:大沥电视
编辑:李宜佳
校对:曾梦怡、吕燕珊、霍嘉仪
监制:吴碧霞、李翠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