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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摔倒“摔成”烧伤?原因竟然是……

第一新闻 2018-08-01


不小心摔倒竟然被烧伤?

难道我大西安的气温

已经热到这种地步了?

居然是路面上的烧碱?

究竟怎么回事~


事情发生在6月4号,西安市西郊的保利金香槟小区。小区业主豆女士的孩子在经过小区东门,不小心摔倒了,当时孩子就哇哇大哭。


小区业主 豆女士

滑倒之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开始大哭大闹。他的手摸了一下我的腿,我就感觉不对 然后我就把他抱着 然后问了保安 我说你们地面上涂的是啥东西 保安就给我说是清洗地面。

豆女士赶紧带着孩子来到了医院,经检查确认是被烧碱灼伤了,当天就住了院。现在孩子的胳膊,腿部多处大面积烫伤。

小区业主 豆女士

你不管用什么清洗地面,是不是拉个警戒线 或者立个警示牌,或者是站个人给我们说一下,这是危险物品你们不能靠近。再一个烧碱这种强腐蚀性的物品 ,怎么会出现在小区,挺不合理的。

倒霉的还有小区业主刘先生。他三岁多的孩子,也是在在6月4号,也被小区东门内道路上的烧碱灼伤。



小区业主 刘先生

因为小区主干道铺的是石头比较光滑,小孩从那过的时候 一滑摔倒了 地面上烧碱和水已经融化了 小孩膝盖碰到地上就腐蚀 烧伤了//现在他们就是说处理具体的意见目前还没拿出来 就是说先给小孩看病,反正小区物业也承诺了 负责到底。

清洗路面为什么要用烧碱这种具有强腐蚀性的东西呢?第一新闻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的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他们也正在调查。

保利金香槟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因为是保洁清理的,我们也不清楚。

记者:保洁是哪儿负责的,归不归你们物业管?

工作人员:归物业管。

记者:那他们清理地面应该会跟你们说?

工作人员:那也是给领导说。

孩子被清理地面的强碱烧伤

究竟谁来负责呢

来听听专业律师的说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良善

这条道路属于公共场所,物业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该尽到保障义务,比如应该树立警示牌。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尽到监护责任。如果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清洗道路的方式有很多

清洁力高又安全放心的清洁剂也有很多选择

小区物业是不是在这方面应当更走心呢?

欢迎留言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的观点吧~


【陕台第一新闻记者:秦钦】

【陕台第一新闻新媒体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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