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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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检察,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案情回顾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
2016年9月,被告人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浙江杭州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起,莫焕晶多次窃取被害人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
2017年3月至5月,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小贞借款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
2017年6月21日晚,莫焕晶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用于网络赌博,直至6月22日凌晨2时04分,其账户余额仅剩0.85元。
2017年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频繁用手机查询“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为了继续筹钱赌博,莫焕晶决定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22日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致屋内的朱小贞及三名子女困在火场,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
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6月4日,杭州保姆放火案二审在浙江高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维持一审对被告人莫焕晶的死刑判决。
【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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