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自查!安康8名密接者省内行动轨迹公布!宝鸡:全面收紧社会管控措施!
安康汉滨区疾控中心
发布8名密接者安康境内行动轨迹
请有共同轨迹人员速报备!
今天,安康市汉滨区疾控中心发布最新公告: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外省市病例关联的安康汉滨区密切接触者,在汉滨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01
孙某某,男,汉滨区五里镇人。于7月21日乘坐K692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孙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
孙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16时17分到达安康火车站后乘坐公交车12路到达高客站转乘31路,在五里民力工业园下车步行回家。
7月23日,9时02分至9时48分乘坐31路公交车从五里镇民力工业园到西大街,10时左右在蜜雪冰城取饮料(金州北路34号),10时40分左右在兰兰擀面皮(五星街)店里就餐,11时左右在白天鹅广场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货场路口到亲戚家,13时左右在货场路口乘坐4路公交到培新街,13时28分佳福超市购物,13时35分左右从西大街附近乘坐31路到达五里镇民力工业园下车返回家中。
7月24日、25日,在五里镇民力村活动。
7月26日,8时至8时45分乘坐31路公交车从五里镇民力工业园到国土大厦,8时45分至9时02分转乘13路到达安大图书馆,9时左右到达饶城进日月宾馆(安大图书馆附近),12时30分左右离开饶城进日月宾馆,12时30分在安中后门对面肥牛大碗面馆就餐,12时50分乘坐滴滴打车到达白天鹅广场下的家和超市购物(13时10分至13时54分),14时左右到达音乐会KTV510包厢(白天鹅广场附近),16时32分乘坐出租车到达饶城进日月宾馆,19时左右蜀哥牛骨火锅(2楼右手第1个包间)就餐至23时左右,返回饶城进日月宾馆休息。
7月27日,7时40分左右离开饶城进日月宾馆,7时43分至8时19分乘坐13路公交车从安大图书馆到达国土大厦,8时30分至9时11分乘坐32路公交车从国土大厦到达五里镇民力工业局,下车后返回家中。
7月28日、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8时23分至9时18分乘坐32路从民力工业局至培新街,20时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02
陈某,男,现住址汉滨区瀛湖镇。于7月24乘坐K691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陈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
陈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7日14时30分至18时20分乘坐K8176次(9号车厢5号中铺)返回安康,单位人员开车将其接回瀛湖镇,19时06分在瀛湖镇瀛湖中学附近飘飘香小吃店就餐,随后返回公司宿舍,未外出。
7月28日,全天在公司活动未外出。
7月29日,8时58分自驾前往瀛湖镇泸康老酒超惠批发部买烟,9时05分至9时12分在瀛湖镇尚惠鲜生超市购买小吃,离开超市后返回公司,16时自驾前往瀛湖镇尚惠鲜生超市购买鸡蛋,16时05分前往利家购物广场买烟,随后返回公司未外出。
7月30日,10时30分在瀛湖镇桥头乘坐瀛湖至城西客运站小面包车(现金支付、车牌不详)至城西客运站,11时11分在城西客运站乘出租车至安康市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在安康市中医院隔离点等待至18时30分,检查结果为阴性,18时43分乘坐出租车至城西客运站,19时左右乘坐30路公交车从城西客运站至瀛湖中学下车,19时24分前往飘飘香小吃店就餐,就餐结束由单位同事开车将其接回公司宿舍,后未外出。
7月31日,0时30分左右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03
杨某某,男,现住安康市高新区。于7月21乘坐K692返回安康,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杨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
杨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1日,乘坐K692次列车于16时17分到达安康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返回高新区家中,未再外出。
7月22日,骑摩托车前往表哥家中。18时至文昌路喜盈门超市购物,期间逗留1个小时。
7月23日,12时在小区门口乘坐班车(城东客运站至洪山镇)到洪山镇。
7月24日,在洪山镇亲戚家中。
7月25日,下午骑摩托车返回安康高新区。
7月26日,居家未外出。
7月27日,自己骑摩托车从高新到兴安西路,11时54分在苗圃巷疯狂炒饭就餐,12时15分到安康市图书馆(兴安西路)看书,14时53分离开图书馆前往白天鹅广场鸿星尔克(15时09分进店,15时13分离店)。15时23分返回安康市图书馆,18时38分至18时50分在巴山西路万友水果超市购物,离店后骑摩托车返回高新区家中。
7月28日,18时左右前往高新区大润发发到家超市,逗留十余分钟,18时12分离开超市返回家中未外出。
7月29日、30日未外出。
04
张某某,男,山东人在安康做生意。于7月24乘坐K691从包头到达重庆,与重庆确诊病例同车厢,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
张某某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7月29日,21时10分乘坐4004次列车,座位号10车厢1号下铺,由重庆到安康。
7月30日,凌晨5时左右到达安康站,步行至鸿业宾馆住宿约3小时;07时51分到宇国小吃店吃早饭,08时20分左右由城北客运站乘坐大巴车前往汉阴县,16时50分左右乘坐大巴车从汉阴返回安康,17时56分乘坐12路公交到火车站附近,18时25分在火车站附近竹溪饭店吃饭,19时37分在徐智明水果店购物,19时40左右步行至锦华宾馆,此后未外出。
7月31日,9时左右到达安康市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在市人民医院留观室等侯,19时由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05
余某及余某某,男,汉滨区茨沟镇人。一家5人于7月21日至24日在张家界旅游,曾观看7月22日魅力湘西第一场演出,5人均属密切接触者。7月24日,一家5人自驾车从张家界返回茨沟镇家中。目前一家5人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行动轨迹如下:
1、余某
7月25日,自驾车从茨沟镇至安康鼓楼街租房,全程中介陪同,14时左右在鼓楼街黄家蒸面店就餐,14时51分在高新万友超市购物,随后驾车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6日,9时左右,自驾车与其妻子前往鼓楼街租房,中介全程陪同,12时左右在黄家蒸面就餐后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8日,9时左右,自驾车到安康鼓楼街租房处打扫卫生,10时左右在安运司购买东西(日用品为主,约半小时)。15时左右在鼓楼街祥子刀削面和热面皮店(刀削面斜对面)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7分,下午驾车返回茨沟镇家中。
7月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余某某(余某侄子,同在张家界旅游)
7月25日至27日,居家未外出。
7月28日,乘坐余某车返回长兴金座。中午13时41分在艾美士餐厅文昌路店用餐后,14时21分乘坐出租车前往安康火车站,14时46分乘坐D6888车4车厢8排F号,中途换座至8排C号,到达西安市。17时07分乘坐西安公交214路,前往长安大学。途中得知疫情信息,遂未入校。在校门口等待其父亲驾车接回安康茨沟镇家中。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7月29日,居家未外出。
7月30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其余三人无单独活动轨迹。
06
杨某及杨某某,男,汉滨区新城办人。一家3人于7月19日至25日在张家界旅游,曾观看7月22日魅力湘西第一场演出,25日下午18时40分至26日8时11分乘坐k770次列车返回安康。一家三人均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行动轨迹如下:
1 杨某
7月26日,8时左右乘坐私家车从安康火车站返回家中,16时左右骑车送其父亲杨某某至城东客运站外,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7月27日,上午在单位工作,18时左右骑车送其儿子在金州广场平衡车俱乐部上课(18:20-19:20),期间一直在俱乐部外等候,20时左右在东提头印江麻辣烫就餐。后骑车返回家中,未在外出。
7月28日,骑车与同事见面,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7月29日,上午8时左右骑车从城东客运站接父亲回家,期间未与他人接触。
7月30日,居家未外出。
7月31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隔离点。
2、杨某某(杨某父亲,同在张家界旅游)
7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其子杨某送至城东客运站外乘坐班车回老家(洪山镇石转中心社区),班车司机李某某。
7月27日,在洪山镇石转毛绒玩具厂上班,自述未曾与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
7月28日,居家未外出。
7月29日,上午6时在洪山镇石转中心社区乘坐班车到城东客运站(未进入车站内),司机余某,在站外下车后由其儿子杨某骑车接回家,后步行前往安康市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7月30日,居家未外出。
7月31日,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其余1人无单独活动轨迹。
请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现在汉滨辖区居住的请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带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电话:汉滨区疾控中心0915-3203371。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境外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态势,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宝鸡市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夯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全面收紧社会管控措施,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策略。
二、广大市民要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全国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感染病例活动轨迹,凡现居住在市域内,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者,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所在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要尽量减少跨省流动,近期尽量不离市,非必要不出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要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返回后要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隔离期满来宝返宝入境人员、近14天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接待单位、酒店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转运、隔离、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并做好日常健康监测。
四、社区(村)要继续坚持网格化管理,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返宝人员有关情况,加强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对象管理。各居民小区要继续落实测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禁居家隔离人员外出流动。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人数,落实防控要求。
五、近期,原则上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履行报批程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六、密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务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物品及相关环境要继续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必要时增加检测对象范围和频次。
七、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小旅馆(农家乐)、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群密集场所,铁路、公路等交通场站,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出入人员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扫陕西健康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和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八、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及有关防控措施,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市民就诊、陪护等应当按照医院相关指引,配合做好防控措施。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请自觉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
九、12岁以上人群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有效建立免疫屏障。
十、广大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少聚餐、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十一、持续加强社会监督,广大群众若发现违反本《通告》精神的行为,要及时向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部门反映。
十二、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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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汉滨疾控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新媒体编辑:刘璐 王玥瑶
审核:张苗 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