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017年贵州省价格举报情况分析

2018-01-15 贵州省发改委


2017年,贵州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15181件,同比上升22.61%。其中,价格咨询14465件,占95.28%,同比上升23.38%;价格举报507件,占3.34%,同比上升45.69%;价格投诉209件,占1.38%,同比下降32.58%。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9.59%。实施经济制裁57.1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22.15万元,罚款金额21.68万元。

举报情况分析


价格举报、投诉总量分析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贵阳(267件)、遵义(194件)、六盘水(68件)、黔西南(47件)、铜仁(40件)。占全省价格举报投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7.29%、27.09%、9.5%、6.56%、5.59%。

价格举报、投诉行业数量分析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244件)、商品零售(190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108件)、医药(40件)、社会服务(15件)。占全省价格举报投诉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4.08%、26.54%、15.08%、5.59%、2.09%。2017年,消费者对交通运输、商品零售、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医药和社会服务等行业价格问题举报投诉较为突出。


价格咨询情况


价格举报、投诉行业数量分析

价格咨询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贵阳(8729件)、黔东南(1931件)、安顺(1049件)、铜仁(607件)、遵义(581件)。占全省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60.35%、13.35%、7.25%、4.2%、4.02%。


价格举报、投诉行业数量分析



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7671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722件)、医药(627件)、商品零售(531件)、其他商品价格(376件)。占全省价格咨询总量的比重分别为:53.03%、4.99%、4.33%、3.67%、2.6%。

其中:2017年12月,我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1272件,较上月上升10.13%。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8.27%。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贵阳(9件)、遵义(9件)、铜仁(3件)、黔西南(3件)、毕节(2件)。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13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5件)、医药(3件)、资源价格(2件)、宾馆酒店(2件)。


举报情况分析

2017年,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继续发挥价格监管主渠道作用,平台受理量比2016年有所增加,平台影响力不断扩大。在行业热点方面,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医药、商品零售等民生领域最受关注。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呈现出“总受理量不断增多、行业热点突出、办理效率提升、监管难度进一步深化”的特点。

(一)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日益明显

1、平台受理量不断上升。2017年,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15181件,与2016年相比上升22.61%。其中,价格举报、投诉共计716件,占总受理量的4.72%,同比上升8.81%。案件办结率为99.59%。

2、平台直接受理举报进一步增加,地区分布相对集中。数据显示,99.72%的价格咨询、举报、投诉件直接由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手机、固话、网站、微信、移动app、其他平台对接)。通过网络渠道受理的举报占比为3.52%,比2016年上升1.2%。

平台地区受理量依次为贵阳(8996件)、黔东南(1949件)、安顺(1069件)、遵义(775件)、铜仁(647件)、黔西南(506件)、黔南(427件)、六盘水(413件)、毕节(331件)。与2016年相比,贵阳、黔东南、遵义、铜仁、黔西南受理量增加,其他地区减少。

3、网络购物行业已成监管重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新常态,价格举报投诉呈现增长趋势。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网络购物194件,同比增长了181%。网购举报集中于不标明划线价的含义、虚假促销、虚构原价、标示价格无从比较等。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网络购物行业具有特殊性,存在举报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确认、违法证据真实性难以保证等问题,增加了执法人员的办案难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需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研究完善监管办法,使价格监管工作顺应新兴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反映的突出问题

1、交通运输行业价格违法问题居首位。2017年,全省共受理交通运输行业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7915件(其中咨询7671件,占96.92%),交通运输行业占全年行业受理量的52.14%,居各行业之首。一是出租车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反映突出,有的不打表收费、加收服务费等,有的拼客或绕路行驶,有的在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时间段借机涨价;二是节日期间客运价格反映突出,有的客运车在节假日等客运高峰对中途上下车的乘客乱收费,有的运营时未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有的客运站在客运高峰价格有所上浮,但没有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2、停车收费类举报位居次席。停车收费行业中反映室外停车的价格问题占较大比重。一是停车乱收费问题较多,有的不按规定计时收费,有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收费,有的未经审批违规设置停车场收取费用;二是物业公司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制定停车价格,擅自调整或调整幅度较大;三是停车场及其他反映的问题占停车收费比重50%,多为咨询停车场收费标准,经营性停车场超标准收费、无公示或公示不到位等。

3、其他商品价格是我省举报的热点。其他商品价格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今年以来,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商品实际销售价格与标示价格不一致;二是商品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三是咨询同一商品在不同店面销售价格不一致。在其他商品价格咨询中,以食盐咨询居多。全省典型案例分析

全省典型案例分析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高度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价格权益。

(一)遵义市湄潭县某医院违规收取体检费案

2017年9月,湄潭县一群众反映在遵义市湄潭县某驾校报名,由湄潭县某医院收取体检费25元,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关于颁发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黔价费[2003]127号)规定,县级医院体检费标准为20元/次。该院实际按25元/次收取体检费,超出规定标准5元/次。湄潭县发改局责令该院清退多收价款,并对其实施违法所得1.2倍的行政处罚。

(二)铜仁市德江县某客运公交违规收费案

2017年1月1日至31日期间,铜仁市德江县有群众反映,某客运公司所属三辆公交车私自提高公交线路票价,要求调查处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三辆公交车多收乘客1元/人·次,共6005人,共计6005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德江县发改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对无法清退的违法所得6005元没收上缴县财政,并处罚款6005元。

(三)铜仁市印江县某超市违规收费案

2017年12月8日,群众反映铜仁市印江自治县某超市销售的怡宝矿泉水标价不符。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超市怡宝矿泉水(350ml)商品标价签标示价格为1.2元/瓶,实际结账价格为1.3元/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印江县发改局对该超市罚款500元。


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强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对学生放假、民工返乡、假日出游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客运票价等价格服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保护出行群众价格权益。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针对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加强对粮油、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开展对农贸市场、超市、大型粮油批发市场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一些放开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强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景区收费服务

巩固和提升旅游景区的良好形象,规范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三)继续关注停车收费等民生热点

随着我省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停车容量趋近饱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2017年停车收费举报量与2016年相比虽有减少,但仍处高位。数据显示,除贵阳及其周边外,各市州、区(县)也应重点关注。要持续开展好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对停车收费的投诉或举报,加大停车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社会监督作用,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维护相关行业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四)畅通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继续做好12358座席值守,特别是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保持全省12358价格监管平台畅通。热情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准确解答政策咨询,快速办理投诉举报件。在节假日期间全省实行一日一报制,坚决避免推诿拖延等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