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用爱马仕大地男士香水的“小三”(2)
太过聪明的女人不容易讨好。
本文配图来自电影《公爵夫人》
我们俩在微信朋友圈里彼此遥望。
她很淡。几乎不发朋友圈,不发鸡汤,也不呻吟,偶尔发几张风景照,几个字的心情。
她有极其准确简洁的表达。我也喜欢。
我算是分享型人格。
各种无厘头的想法层出不穷,不管不顾爱刷屏。
她很有幽默感,有些好玩的点,她会留几个字。
我讨厌点赞,不喜欢的话题从来不看。
好玩的东西,则不考虑对方生熟,喜欢调侃几句。
我们俩心有灵犀的地方蛮多的,逐渐在朋友圈里成为一来一回比较多聊的朋友。
大概有半年多没见到她发朋友圈,偶尔有一天很无聊,第一次私信了她:“很久不见圈里出现,还好吗?”
过了好几天,我都以为她不记得我是谁而懒得回复,也无所谓就抛在脑后的时候,她回复我:“不好意思,前几天住院,没及时回复。还好,没事了。”
心下一动,我多问了一句:“如果需要,就别客气。身体有恙,安心休息。”
又过了很多天,她问我:“你家好像离我比较近,方便的话,想请你帮我超市购物。我有些困难。”
二话不说,我说你尽管给我清单。
异国他乡,谁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她根本不是会麻烦别人的性格,一定是不得不说出来。
当我拎着几个超市的购物袋进她家的时候,她正躺在沙发上对着壁炉看书。我让她别动了,我大致知道物品应该放在哪里,不知道的会问。
她淡淡笑着点头,并不多客套。
我最喜欢这种风格,不要多余的客套,大家都是明白人。
收拾完,不客气地,我自己做了一杯茶坐下,直截了当告诉她:“既然生病就少说话,我没太多好奇心,你不用说什么。”
凝视着壁炉的火光,我慢慢喝茶,打算陪她坐一下就告辞。
她却叹一口气,放下手里的书:“我前天去切除了子宫。癌。”
我张大口看着她,目测她在30岁到40之间。
瘦弱,不像生育过。她的家里很女性化,不像是有男人有孩子的布置。
可以看出来,她是一个很精致的女人,也有一点经济实力。
温哥华是一座神奇的城市。国内各种普通人,还有各种传奇人物都聚集在这里居住。
有的人平庸的就像爸妈单位的邻居老李,有的人传奇到只出现在杂志上,汇集在这里后,也都要穿衣吃饭,关起门来,过的是略有差别的柴米油盐。
我们根本不熟。
同情很廉价,于事无补,她也不像是会对我的同情感兴趣的人。
呱噪则更加烦人,生病中的人,安静最好。
我无语,与她对视一会儿,站起身,拿起她的杯子去换了热水。
她微笑,也不再继续那个话题。
我问她:“要不要我做一点吃的?我三点离开就可以了。”
她正在拿钱包给我购物的钱,听到我问,有点迟疑。
我看出来她一定还没吃饭,接了一句:“我看到你买了三文鱼,我们烤一下,煮点蔬菜和意面就好了。我正好蹭饭。”
“好啊。我就不客气了。其实,因为不想动,我还没吃早饭。”
其实我并不爱做饭,家务只做不得不做的部分,其余就是各种想方设法省略。
不知道为什么,在她家就母性大发。
我热一杯牛奶,找到羊角面包,cheese,又切一个苹果,放在托盘里正要给她送去,她却起身自己走过来在料理台的吧椅上坐下。
一大早收拾女儿去上学,我匆匆忙忙啃了女儿剩下的半个苹果,这时候肚子也饿了。
宾至如归,我也给自己热了牛奶,拿了羊角面包和她坐在一起,打算吃一点才干活。
我才不会亏待自己。
她忍不住地笑,觉得我这种熟络很有意思。
我做个鬼脸。
很喜欢这种气氛,可以和一个人不用啰嗦,不用寒暄,不需要没话找话地坐下,真的是非常享受非常舒服的事。
我和这个地球的其他人不是这样的。
见面各种没话找话凑够几个小时,然后累瘫。
不需要这样敷衍的人,一打眼就已经知道。
我们各自默默吃东西。
我吃的很快,还有午饭要做。虽然简单,毕竟是活儿。
她细嚼慢咽,一点没食欲的样子,怏怏喃语:“我一直想生个孩子。每次碰到一个男人,总觉得对方不是我心目中完美的爸爸,然后再下一个。直到发现宫颈癌。还是必须切除的程度。我实在太挑剔了。”
我不同意:“你生了也会后悔一万次,在熊孩子淘气的时候,你睡不成觉的时候,在他无数个奇思妙想又立时三刻要实现的时候。然后,你好不容易伺候祖宗到18岁,他早恋了,去读大学了,从此山高水长,宁可和女朋友男朋友泡着,也懒得见老妈的时候,还是会后悔的。没什么其他事情好做的人生个孩子陪自己,你一定会有更多好玩的事情做。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得生个孩子的。你可以清静,可以随便去哪里,也都值了。”
说完挺为自己能言善辩得意。
人家已经切除了子宫,除了真心诚意地安慰,我还能说什么?总不能顺着她的话,给她描绘我带熊孩子偶尔的乐趣,偶尔的幸福,偶尔的满足感吧?
做人要厚道。
黑一把自己让对方开心一下,何乐而不为。
她果然笑了。
是了解我的用心,也是有点释怀的笑。
她笑起来很美。
眼角有点细密的小皱纹,五官精致,搭配完美,是一个美人。
只是太瘦了。
身子瘦骨嶙峋,缺少女人的柔腻韵味。
美则美矣,不是很想亲近那种。
那股子清冷的味道很浓,打扮也是性冷淡风,整个家居风格也是。
漂亮的家居,像杂志里的,却也有股子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
主人看起来是小女人,骨子里一定有男人气,摒弃所有小女人的摆设和装饰。
气质也淡,心内澄明,不容易有小女儿作态,男人们在她面前无可遁形,无论是谁都只会觉得自己油腻腻的,平白自卑起来。
我不太相信她会有顺遂的感情生活。
太过聪明的女人不容易讨好。
眼睛是最藏不住秘密的窗户,她又不爱讲话,两只大眼睛格外清亮有神,任何小瑕疵都落在她眼里。
她以静制动,淡雅平静,无论书呆子型、霸道总裁型,还是家常型、江湖型、浪荡型,还是老油条型,哪里有几个人敢在她面前造次?
太过美丽,太过聪明,太过通透,就像悬崖上的凌霄花,再美也让人望而生畏。
我在她的眼神下也有点拘束,想好了措辞才出口。
多一句不如少一句,少说少错。
我这些心理活动统统被她看了进去,她突然璨然一笑:“我想答应一位男人的求婚,他从我20岁一直追求我到40岁。虽然并不耽误他结婚生子。我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今年40岁。我想答应了。我们是高中同学。我以前嫌弃他粗俗。可是,来来去去的男人,还就只有他不变,永远打算给我全部的爱,所有的好。他答应最近办离婚,安排好老婆和两个孩子就退出公司,然后过来陪我。”
幸亏我的阅读理解成绩一向最好,就这么几句没头没脑的话,被我各种补充,完整剧情已然清楚。
我们俩这才见过第二次,一共说了不到十句话。微信朋友圈偶尔调侃不算。
这是不能置评的,她的口气也只是交代,并非询问意见。
我字斟句酌:“从20岁到40岁,他还愿意离婚了来陪你。可见这是真爱了。”
“是的。他对我是。我对他不是。但是,我倦了,切除了子宫也无法生育,他有儿有女正好。我现在很想和一个爱我的人过日子。就是普普通通那种日子。我甚至不会做饭,反正他说他也不会,可是愿意学。”
这个男人听说初恋愿意接受他,立刻抛妻弃子吗?
不过,这种话,我讲了干嘛?
不是我见风使舵。
都是成年人,人家明显比我成熟,比我有智慧,我可以想到的任何事,人家都想到了,何须外人多言?何须无关痛痒的评价?
男人要抛妻弃子,一定是婚姻和老婆并没有令他幸福到忘记初恋的地步。
或许这个男人不过是找到了最好的借口离开早就不爱/从未爱过的女人而已,不是当事人,道德评判根本就没意义。
谁规定结婚生子就不能离婚?
谁预测所有负心汉都会后悔?
终于娶到初恋,人家或许从此得遂心愿,幸福美满了呢。
我也40岁了。
我们是同龄。
看过听过经历过,最大的收获就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乃是真理,至理名言。
一个刚刚切除子宫的孤身女人,初恋在她生病的时候疯狂表现,才会打动了从来没有爱上过他的人答应在一起。
她如果还有子宫,未必肯。
她如果不是这样的孤傲,也未必肯。
她如果不是40岁还是一个人,也未必肯。
终于等到她肯,那个人才是赚到了。
因为她的眼神里根本没有快乐和满意。
这个世界,谁都不欠谁的,搞不定老公的女人比比皆是,我也不是卫道士,根本不想操心去维护社会道德秩序。
我自己还有鸡飞狗跳的生活需要应付。
用这种淡淡的海水山川味香水的女人,就像精灵,我喜欢到骨子里,她说什么都对,做什么都有道理。只要她开心起来。
我有我自己的原则。
谁敢管我?
(本小说完全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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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n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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