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坚持团结。他十分重视民建会内团结,把团结同志列为担任领导人的必尽职责。以往在党派机关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干部之间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团结现象。有人习以为常,孙晓村却不是这样,他十分重视解决这个问题,为此,他在1986年的《民讯》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语重心长地讲了四点意见:第一“要顾大局”。他认为,要想一想过去的苦难,看看神州大地到处欣欣向荣的现实,望一望光辉辽阔的社会主义前景。第二“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孙晓村认为,人贵有自知之明,自知优点一般人往往能做到,可贵的是知道自己的缺点。对待别人,不能只看到他的缺点,要从发展变化上看人,看人的素质怎样,主要作风怎样,切不可抓住别人的某一缺点而否定一切。第三“要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孙晓村说,我们互相共事,谁的意见对,就接受谁的意见。有时,有不同意见而且本人坚持,要允许保留,但执行时要按照集中起来的多数人的意见来实现。第四“要在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孙晓村说,凡从事领导工作的人有一定范围的用人权、用钱权、作决定的权。“这个权是组织、人民给我们的,要用来为大局、为改革、为四化服务,不能为个人谋私利”。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nd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