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行w吾乃蛮夷j
本文来自“娱乐八卦”
原标题:[华夏男性形象变迁史](附属:女性择偶指南)
感谢作者为天涯提供优质原创内容人类文明用几千年的时光将女性塑造成了美神的造物,同时是引人堕落的欲望与神圣慈悲的母性,已经实现的女性美有太多人去讴歌和延续了。
相比之下,我更想去寻找/创造那尚未实现的男性美,也许有一天生活模仿艺术的事情会在现实中重演,只不过这一次的主角会是男性。 灵感是,我想研究男性在社会中的定位是什么?于是不可避免的回到了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方式。 原始部落时期,人类与动物无异,而以母系作为枢纽的人类,可参考非洲草原上最原始的母狮群和流浪公狮子,所以考虑到这种结构,我命名为地母时代。女娲拈土造人必然是神话传说,但它反映出的却是远古人呈现母系社会结构的一个缩影,即是“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神话与传说回答不了那个时代,所以接下来的推测都来源于科学依据。现代人类的线粒体DNA,均来自非洲大约20万年前的一位女性,她被称为人类各种族的共同祖母“夏娃”。而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的遗传学家斯班瑟·威尔斯利用DNA技术经过多方的寻找,终于找到这位人类男性祖先——科学中的“亚当”,这位人类共同的祖先大约出生在6万年前的非洲。新石器时代和晚期智人出走非洲散布到全世界的过程有密切关系,晚期智人走出非洲之后石器的制作和早期智人差异很大,不再是数百万年以来一直未变过的简单打制切割用途,诞生了一系列种类繁多制作工艺和使用目的巨大的变化的新种类石器。据近代考古发现,最早在距今5000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古人已进入了文明。而在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人类的文明史不过万年,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本能反应就是自然界对人类的塑造表现,通俗点说就是:我们之所以觉得美,是因为被大自然调教来哒!说到审美,其实大家好像觉得是自己天生的,或者后天学习来的,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但是归根打底,其实是大自然教化而来的,比起混乱的画面,我们更喜欢有规律可循的画面。这来源我们的本能,来源于我们在类人猿时期,面对身边随时都可能会遭遇到危险的恐惧所产生的本能,是一种渴望掌控身边一切来规避危险的本能。【这里纯艺术我们不做深入讨论,但是就算是纯艺术,我们也渴望能在里面找出什么规律。】与此同时,大自然本身也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也极大的影响了我们的择偶观。由于大自然在造物上对两性给予的特长不同,男人的骨量和肌肉由于雄性激素的影响,发育的程度要比女性更高,所以这时期的审美更偏向于择偶观。远古时期的社会分工也通常是男人打猎,女人采集,生物构造决定了这样的分工更有效率,更有利于群体的生存,生产能力不同,母系氏族——采集、渔猎为主,农、牧、手工业大分工;父系氏族—-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发展,商品生产出现,男子开始支配社会。所以这时期的女性大多丰乳肥臀,拥有极强的生育能力,也算是华夏早就消失的巫女。分为美丽型或野兽型,不要惊讶!因为动物对“美”的追求实在是太根深蒂固了,性选择也是进化的一部分,反正女性就是出于本能地喜欢美好的生活!但再怎么美也干不过野蛮,对强壮型的喜好其实有点儿迫不得已:我很强,我把比我美的雄性都杀光了,雌性们要是嫌我丑的话那就只能绝户了,于是这时候,如果哪只雌性基因中有更明显更倾向对强者的喜好,那么她无疑就成为了顺应这种自然选择的成功者!在这种野合制度下,高大雄壮的男性拥有绝对的择偶优势,因为在上古时期男性的折损率高的离谱,人类对抗野兽真的让人会死的很快。远古的母系社会并不代表男多女少,而是男少女多,因为所有需要面对死亡风险的任务都需要男性去完成,而这样的任务遍地都是。和强壮的男性走婚,繁衍出的后代存活率更高,对部落的帮助更大。长达数万年的母系社会带来的基因选择,让肌肉强壮的男性特征对女性拥有强大的性吸引力,最强壮的男性会被多个女性选中,然后拥有更多的孩子。瘦弱的美丽男性也不用头疼无人问津,打猎任务多执行几次,没几年就死了,因为那个年代男性的检测年龄平均只有20岁多一点。虽然在现代社会男性肌肉强大好像已经没啥生存优势了,但一身大肌肉亮出来,绝大多数女性的眼睛都会被不由自主的吸引住,这就是性选择之后的基因在作怪。遂人氏教会大家钻木取火,从石器进化到青铜器的锻造 也就开始有了必要的条件,青铜与火!!!生产和战争所需要的人口只有一夫多妻制可以满足,但一妻多夫制不行,以血脉为枢纽的部落无法组成联盟。在大约5000~6000年前,有五个超级男性祖先和一个女性超级祖先,他们是现代中国人80%以上的祖先,而那正是上古华夏联盟,三皇五帝呀!部落联盟采取公有制,以图腾文化作为区分,黄帝(游牧)先与炎帝(农业)发生大战,后与蚩尤大战,九天玄女送上武器,而后又有了指南针,最后确定了华夏族的前身。那么这时候的男性依然是高大,强壮,威严,一改以前那种需要依附于女人的生活,上古八大姓,几乎都有女字旁,说明姓=女+生,氏族则是部落的联合。感谢仓颉造字!从此我终于可以不用靠想象来描绘上古时期的生活方式,而是文字的记载。公有制转为私有制,原始部落转为王政国家的代表人物,夏禹和女娇所生之子夏启。相传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女娇成日在远远的望着丈夫的方向,而后大禹变为熊吓到女娇,女娇遂化为九尾狐或石像,启从怀中而诞生。个人见解,大禹应该是有熊部首领,女娇家族的图腾是九尾狐,他们之间的这种结合和分离应该预示了当时的和亲?此时依旧延续我之前说过的,女性围绕着性,成为了资源,强大的男性依靠武力解决其他的竞争者。在上古母系氏族社会,生殖和生产的标准就是美的标准。粗壮结实的女人,在那个时候人类的审美观念中就是最美的。但一些简单的骨制或木制饰品,仍然体现了当时女人们对美的追求和崇尚。甲骨文表示:王族选拨看身材,为了后代的孩子也该找一个更好的爹……高大修长说明拥有更多的营养,上古之人生存困难,这是生存条件使人压抑自己的天性。1985年上海美术制片厂动画《女娲补天》,片中采用上古壁画、岩画的色彩和人物造型,充分展示了女娲氏无私奉献的品质。地球上最早的生命可以追溯到四十亿年前,但直到大约一点七亿万年前,部分哺乳类和灵长类动物才开始现Y染色体,Y染色体就像是雌性进化出了一个加强版的,也就是雄性,肉身的力量更强大,以便能够在进化之中活下去。而人类胚胎前六周的发育期,几乎也都是由x染色体来组织活动,就算在第六周之后,性别分化之后的y染色体也只是主导了2%……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前辈们实地考察了新石器时代的人类原始壁画,仔细看看这样的身躯和现在的中国人有什么区别呢?艺术也许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它可以使人们在神话与科学之间找到共通点,让人超凡入圣而想象玫丽的世界。在从游牧联盟制(三皇五帝时期)向夏商周过渡,此时男人们的审美从母性(择偶生育观)转为女儿性(观赏性)。此时的男女地位并无后世所说的那样尊卑分明,而是迈入了一个正常的阶段,也就是男欢女爱,巫山云雨,雌雄野合……具体可见黄帝时期的《房中术》。此时依旧延续我之前说过的,女性围绕着性,成为了资源,强大的男性依靠武力解决其他的男性竞争者。有研究说明过:从游牧转向农耕之后,人类的审美会自然从母性美过渡到女儿性,这张图是亡国之君夏桀与其王妃妹喜,童颜巨乳也算是那个年代的特色了……实际上这是彻彻底底的谬论,是封建王朝对先人文化的误解,史书记载黄帝能驱使动物,与耕种农田和精通医药的炎帝在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甲骨文中也明确的记载了古羌族(疑似黄帝一族)与古代美这个字的差异,如果你还是认为肥美就是指羊肉很好吃,那咱们就上证据证明。根据上图可看出羌(人头上一个羊)与美确实相似,所以导致了后世以讹传讹,但甲骨文可佐证美字初始本意与羊无关系:自古相传华夏二字来源,即“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服章之美说的是穿着打扮,说明中国先民非常重视仪表,令诸族羡慕不已,而这一点正与美之本意契合,而与羊是不是肥大无关。且甲骨文记载的商朝,都城是在河南境内,且已经进入农耕社会,羊并不算太普及,至少相比于游牧民族,商朝缺少“羊大为美”的造字现实基础。艺术源于生活,文字是应现实表达需要应运而生,甲骨文的创造更是要符合当时社会较为普遍的认知,基于这一造字逻辑,中国先民不太可能以羊大为审美共识。夏人愚野质朴、民智未开,带有游牧的蒙昧时代的色彩,殷人浪荡不羁、求胜无耻,保留着野蛮信仰时代的印迹;周人远神近人、文质彬彬,显示出礼乐文明的时代特点。大约3000年前,西周时期用竹简留存于世,那么接下来就该领略初期的华夏文明了。八百年左右的周代贵族君子六艺分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和“御”是先秦时期君子必备的两项技能,而战车是集“射”和“御”为一体的操作技能。在三千年前,商朝人以何为丑、以何为美,甲骨文卜辞上并未直接记载,但通过甲骨文上的斑驳“丑”与“美”字(丑的繁体字是醜)的字形,却可以让后人了解商朝人的基本美丑观。因此,近代鲁迅曾把美字解释为“戴帽子的老太太”,应该就是商朝人的审美本义。所谓时移世易,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字上部逐渐像“羊”,于是周朝人望字生义地认为“故美从羊”,到了秦汉时期美字上部更像“羊”了,所以后人才生出羊大为美之说。(商代王后妇好想象图,根据妇好墓出土的两把大斧可复原出她身高最起码得在1m75以上,并且额头上佩戴的羽毛饰品也表现了美的象征性。)商朝时期,丑陋的本字是“醜”(见下图),由“鬼”与“酒”组成,左边酉字在甲骨文中是指酒坛、酒水,右边是鬼字,即酒鬼合二而一为丑,这与今天醉酒暴露丑态不谋而合。不过,商朝人眼里的丑态,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这与“鬼”字密切相关。那么,到底该如何解读“鬼”字呢?如今,公认的解读有两种:一是戴面具的人,在原始社会和商周社会中,人戴一种丑陋、吓人的面具,以代表人们观念中的鬼,这是原始社会巫术传承下来的一种文化;二是说“鬼”原是头大身小,鬼头鬼脑的畸形人,形貌丑恶,故以为“鬼”。总之,商朝人眼里的鬼之形象非常丑陋,属于贬义字。综合而言,一个鬼怪本已面目丑陋可憎,令人心生厌恶,但如果还是一个醉酒的”鬼“,那么必然更加的丑陋不堪,这就是商朝人眼里的丑之极限。更多精彩内容在天涯社区,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