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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参哥的公司利润巨大,称就是在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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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原副总裁璩静的老师网红参哥称自己的公司就是在捡钱
参哥在受访中曾说“自己实际上是教企业老板打造个人IP”。不少小企业老板曾发布视频称上过参哥的线下课程,其中包括“5980元的三天课程”、“9980元的IP操盘手课程”、“8万元、8万8千元进入私董会上大师课”等。
经蓝鲸记者查询了解,这些高额线下课程不在线上销售,都是通过参哥MCN销售、客服人员私域售卖,具体销售数据无法查证。但不久前参哥在自己公司2023年年终总结大会上,明确表示“2023年取得了非常好成绩”、“自己的公司现在就是在捡钱,没太费劲就拿到了巨大利润”。(蓝鲸新闻)
种卖课的形式在以前很多,十几年前有个叫郑永好的,我们公司去参加过,一人2万多,公司的高管听的热血沸腾(他们平时不读书),回来后跃跃欲试要这么改那么改公司,我心说热血不会超过一个周,果然几天后还是老样子,之后就再也不提这事了。
就是平时不读书的才容易被这种课洗脑。
感觉这种私董会就是变相传销。
相互链接“人脉”,渴望合作交易,急于变现挣钱。
你没发现当下社会是聪明人越想越糊涂,傻子越傻他越敢。
02姐姐去世妹妹冒领养老金近40万
安某某的姐姐系乌海市某厂的职工,单位为其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3年,安某某的姐姐因车祸亡故,安某某隐瞒其姐去世的事实,在该厂冒名上班直至2007年退休。
2008年1月,安某某冒用已故姐姐的名义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社保局办理了退休手续,直至2023年4月间,骗取社保基金共计393676.92元。
案发后,安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冒用已故之人的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结合认罪、退赔等情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星视频)
她姐姐去世后,她去顶替她姐姐的名字继续去上班,肯定同事和当时的单位领导都知道,并且还继续在原单位上了14年的班。
明明也贡献了24年工作,只是名字不对而已。
冒名而已,费用没少交吧,工作也没少做吧。
从1993就开始工作了,怎么不能领退休金?
毕竟也上了这么多年班了,比吃空饷的好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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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青红萝卜粉丝
审核/心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