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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微信群内遥控庭审,回应称“符合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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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记者从本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网传内容属实。事发后,本案多位辩护律师已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
网友说:唉,中院院长,厉害,这是什么司法环境,拍大脑袋的大老爷为什么越来越多?
网友说:官方回应挺有意思的!1.都说了不让拍,你们严重干扰秩序;2.然后你们还传播,这让我们后面怎么审理?3.该案可以指导,只是我们监管的小瑕疵,没事没事,等我们先把辩护人搞定再继续!
网友说:啊?真的假的?怎么这么离谱的说?能不能公平公正了?这都能这样??垂帘听审呢这是?
网友说:法官是忙昏了头了还是什么,能把这种聊天记录发到庭审记录用的电脑上,还被律师拍摄取证?法官没手机嚒?
网友说:最高法都能公开拍电视剧底线,指导未结案件走向。中院院长指导一审法官算什么事情啊。反正二审再审都是走过场而已。你可以相信法律,但千万别相信法律人。法治,就是法律人的玩具而已。
陈某随后坦白自己实为缅北诈骗团伙成员,需完成业绩才能回国。尽管已知真相,胡某因对陈某的感情投入,不仅没有断绝联系,反而发展成以“老公”、“老婆”互称的“网恋”关系。陈某承诺完成任务即可回国,并请求胡某协助转移诈骗所得。胡某在爱情幻想驱使下,盲目听从陈某,并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接收并转移诈骗款项。
同年9月,受害者赵某同样落入陈某的投资陷阱,损失10万元,这些款项经由胡某的账户流转。9月18日,胡某被警方逮捕,她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审理期间,胡某家人代为赔偿赵某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定,胡某明知故犯,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扮演辅助角色,且有坦白、认罪认罚及未实际获利等情节,判决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光明网)
网友说:读书爱老师,军训爱教官,工作爱上司,被诈骗了爱上诈骗犯。
网友说:自古套路得人心。
网友说:大龄女爱上杀猪盘。
网友说:四十岁还这么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