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创作奖励!首届“星辰奖”等你来!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
评选启动暨作品征集
为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促进我市群众文艺创作与表演的繁荣发展,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年内组织开展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本市公共文化工作者或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或表演的舞台类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以及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下列作品不可参加评选:
1.市级以上专业文艺院团在职人员、艺术院校或高校艺术学院(系)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除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外);
2.已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作品;
3.作品著作权存在异议的作品。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项目由群众文艺创作调演、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公共文化服务理论调研成果评选、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四个项目组成。
1、群众文艺创作调演
设音乐、舞蹈、戏剧、曲艺4个艺术门类(主要演员年龄应在16周岁以上)。
主办方对申报参加群众文艺创作调演的作品组织专家评审,挑选部分主题鲜明、表现形式新颖的作品作为南京市群众文艺作品资助对象,经双方签约认可后,分批进行资助。
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
⑴美术:作品种类不限,油画、版画尺寸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1.5米。国画尺寸不得大于6尺整张宣纸,需自行装裱。其他种类作品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1.2米。
⑵书法:作品楷、隶、行、草、篆书均可,其中,草书和篆书作品要附有释义,作品一律竖式,尺寸不得大于6尺整张宣纸,需自行装裱。
⑶摄影:参评送10寸小样和电子文件,每人限6幅(组照按一幅计),评选完毕统一放大制作。
3、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
1、主题鲜明,应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反映新时期市民热爱祖国、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新颖,表现手法创新,表演技艺娴熟,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提倡小投入、小制作,能够彰显大情怀;
3、内容鲜活,讲述百姓故事,表达人民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或交流推广;
4、作品体现群众文艺特色,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在本市工作或生活,鼓励运用南京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作为创作和表演题材;
5、所有作品应为原创,签定版权声明,并允许主办方用于公益性的宣传活动。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评选的四个项目分别设星辰奖和星辰奖入围(展)奖,获奖作品数量根据参评作品数量和质量确定。获奖作品均颁发星辰奖、星辰奖入围(展)奖证书。主办方为各评选项目的星辰奖、星辰奖入围(展)奖设置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奖金。
1、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参评作品原则上报送至参评单位所在区文化馆,由区文化馆进行选拔并报送至市文化馆。院校及市级以上直属单位可直接报至南京市文化馆。个人作品申报参评,材料可直接报送至南京市文化馆。
2、申报表格及有关附件材料从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nanjing.gov.cn/)下载。
3、群众文艺创作调演作品报名5月31日截止,其它评选作品报名7月30日截止。
4、群众文艺创作调演
联系人:市文化馆文艺活动部——李飚
电话:13915922022
电子邮箱:391739429@qq.com
5、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
联系人:市文化馆美术部——张如
电话:15062261703
电子邮箱:156098486@qq.com
6、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
联系人: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调研)部——宋强
联系电话:13851931913
电子邮箱:263529016@qq.com
(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调演
按各区选拔推荐、市文化馆复评、专家改稿、创作调演现场决赛的流程进行。
(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评选
按各区选拔推荐、专家统一评选的流程进行。
(三)公共文化数字原创作品评选
按各区选拔推荐、专家统一评选的流程进行。
首届南京市公共文化“星辰奖”获奖作品将通过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1、所有报送作品应附作品权属承诺书原件1份。
2、参评作品应允许主办方用于推荐参加各类公益性展览展示及比赛活动,参加上述活动的费用由主办方与作品权属人商议确认。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