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18日以来,有澳门旅居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14天(自离开澳门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二、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从上述地区返宁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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