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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南京市发布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龙虎网 202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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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

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

(第十七场)

2021-12-24 10:00


今天(12月2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南京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及《南京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现场提问



“十三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十三五”期间

南京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妇女儿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市456万妇女、140万儿童

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加强


1

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


妇女参与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明显增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5.05%,居全省首位;

妇女健康保障明显改善,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全率达100%;

妇女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女性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均达到40%,位于全省前列,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2

少年儿童

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


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94‰,居全国前列;

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升,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91.7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59%,比“十二五”提高20.54%;

文化服务更加丰富,儿童图书出版物达690万册;

儿童福利事业稳健发展,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

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关心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规划》主体框架


妇女儿童新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项目”及“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妇女规划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68项主要目标和70项策略措施,设置了8项重点项目。

儿童规划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61项主要目标和67项策略措施,设置了6项重点项目。


《规划》总体目标

妇女规划:立足南京市城市发展战略、社会治理创新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融入社会性别视角,保障妇女总体发展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建设妇女友好城市。进一步增强妇女的健康、科技、文化素质,发挥妇女在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完善支持妇女和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妇女高品质生活和幸福指数,促进妇女现代化发展。到2025年,南京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保持全省领先,部分重点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


儿童规划: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发展,儿童事业发展与南京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同步推进,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利于儿童优先和全面发展的社会风尚更加优化,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南京儿童发展总体水平保持全省领先,部分重点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



《规划》重点项目

妇女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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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医疗重点设施建设行动

加强妇幼保健和生命救助,提高妇幼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专科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医疗服务体系。

续建成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江北新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中心、建设南京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江宁区妇幼保健院。

女性终身学习关爱行动

增加社会教育资源供给,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大社区大学建设,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

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提升教育办学品质,为女性提供多样化、便利化的教育服务。

打造智慧教育平台,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文化知识普及力度。开发名师公开课,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优质服务。

女大学生创业创新促进行动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持续完善政策与服务,拓宽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优质环境,搭建“创享宁姐”女性创业创新平台,组织女大学生参加“赢在南京”青创大赛,不断提升创业能力。

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女性人才培育行动

提升农村女性建设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农村女性人才培育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政策体系,加强农村女性素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都市型现代农业、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中优先扶持女性,支持女性发展乡村民宿、家庭农场、农村电子商务等,依托“宁姐”田间大课堂,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女性。

老年妇女养老服务行动

推进护理型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支持家庭承担老年妇女养老功能。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全市重点失能老年妇女家庭照护者技能免费培训。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和居家探访制度,鼓励发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互助式养老新模式。

“宁姐月嫂”品牌家政服务行动

健全支持家庭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拓展家政服务功能,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大“宁姐月嫂”技能培训力度,发挥“宁姐月嫂”家政服务社区工作站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宁姐月嫂”家政服务体系。

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行动

激发文艺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以促进性别平等和尊重妇女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影视制作和文学作品创作,每年创作10部以上妇女题材作品,至少创作一台文艺节目。

发挥“宁姐阅读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妇女参与“书香南京”阅读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性妇女文体活动,让广大妇女享有更加充实、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推进行动

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完善家事调解等工作,缓和当事人之间对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村(社区)家事调解室全覆盖,提升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质量和成效。


儿童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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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协同共育行动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构建家校社协同共育新机制、新路径。

加强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建设,聘请100个街道的社教老师担任“南京市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员”,引进社会组织开展试点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建立社区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服务。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支持行动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状况摸排、心理档案建设、重点跟踪辅导等工作,完善“陶老师工作站”——各区分站——学校心理辅导室三级学生心理援助体系。

建设“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加强区级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心理健康宣教、咨询、指导等服务。

3岁以下托育机构支持行动

全面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发展,在全市区、街道(镇)、社区全面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3—5万人口居住社区范围,至少配建一处婴幼儿托育机构。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予以保障,在老旧小区改造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同步规划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更多惠及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区建设一个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每个街道(镇)建设一个街道(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每个社区建有一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升行动

建设南京少儿图书馆。

在城市社区和公共设施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新建场所配备儿童公共设施和活动空间,在社区、学校、医院、公园、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增加儿童友好设施。

在游园绿地、郊野公园、口袋公园改造过程中增设儿童娱乐空间或儿童活动设施。

各区因地制宜打造不少于3个儿童友好建设项目。

在体育场所配置健身设施时,建设一批儿童健身体育设施。

女童保护多元合作行动

不断完善“五护”女童保护工作模式,即指导家长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女童增强自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关注爱护、聚合基层妇联组织提供帮扶保护、助力相关部门跟进权益维护,充分发挥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指导中心、市区亲职教育实践基地作用,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儿童和单亲、失亲、矛盾多的家庭,促进女童健康成长。

儿童伤害预防和控制行动

建立儿童伤害监测体系,开展儿童意外伤害监测。

对城市路灯实施改造,加装儿童防走失系统,为儿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庇护和救助。

在社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安全标识,倡导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头盔和反光标识。

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监督检查,定期监测和维护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

定期组织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儿童自护能力。


《规划》特色亮点


与“十三五”规划相比

新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

又具有新的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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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党的领导


妇女规划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儿童规划把“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主线贯穿始终,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


2

坚持人民至上


新规划坚持把回应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根本,以推动和服务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聚焦点。

守护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健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强化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强化义务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布局,满足妇女儿童对教育质量、教育公平的更高需求。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打击性侵、家暴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预防工作和机制建设。

关爱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探索保险、福利、救助等制度衔接,加强分类保障,让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3

突出南京特色


紧扣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围绕高质量发展、高能级辐射、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四高”城市目标,科学设置目标和策略措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体现省会城市担当。

把握人口发展、数字经济、网络时代的新形势,分析研究南京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方向,把妇女儿童发展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振发展实体经济、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博爱之都内涵、彰显城市文化特质等各领域工作紧密融合;

细化“促进妇女友好城市建设”“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发展”内容,科学设置妇幼医疗重点设施建设行动、女大学生创业创新促进行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女性人才培育行动、3岁以下托育机构支持行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支持行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升行动等十四个富有南京城市特质的重点项目,力求全面打造新时期南京妇女儿童事业的新亮点。


4

秉持务实创新


分别首设妇女儿童与家庭领域,强化完善家庭支持配套政策与公共服务,鼓励落实产假及父母育儿假制度、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

强化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




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南京市在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提出哪些新做法?

中国网

记者

王静

市卫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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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围绕打造“三园”,即“身边园”“放心园”“普惠园”,来提升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1

发展“身边园”


“就近就便”是老百姓对“托育”服务的期待需求,“十四五”期间我们在托育机构的“布点”上,将按照每3—5万人口居住社区范围,至少配建一处婴幼儿托育机构的规划思路进行布点。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在职工聚集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进“托育机构”布点;

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到2025年,实现南京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能达到4.5个左右。


2

普及“放心园”


“安全放心”是老百姓对“托育”服务的最基本要求。我们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严格托育机构准入制度,由卫健部门牵头,联手市场监督、民政、消防、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加强0-3岁托育机构开办指导、开办监管,使机构从成立之始就按“备案”要求进行准备,以保障房屋安全、食品安全、照护安全;

推行线上互联网监管,升级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链接备案机构监管视频,对全市托育机构人员资质、健康状态、日常运营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同时实施线下“双随机”现场检查;

开展等级评估,分不同等级给予不同奖励,并将机构的备案情况、等级情况在“我的南京”APP上予以公示;

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完善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规范,使用《南京市0-3岁托育机构托育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专家库,面向广大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婴幼儿家长开展免费培训活动、育儿知识推送活动,定期举办南京市保育员职业技能竞赛;

吸聚社会资本投入,开发机构责任险,人员意外险,满足机构运营和家长需要。


3

增加“普惠园”


普惠园就是质优价廉的托育机构。民办园向普惠园转型过程中,最难的是成本控制,“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紧紧围绕帮助民办机构“降成本”工作主题,加大财政投入,以以奖代补形式补助备案机构、普惠机构、示范机构。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将向普惠托育机构大力倾斜,用于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家长学校、亲子活动,增加普惠托育机构的服务能力、吸引能力。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实施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十四五”期间在儿童福利领域有哪些重要举措?

南京电视台

记者

吕芳

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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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政策创制,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和方法。

保障模式从过去的“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工作对象从“特殊儿童群体”向“全体儿童”拓展,服务理念从“儿童救助”向“儿童保护”转变,服务内容从“托底保障”向“权益保障、关爱服务”转变,服务水平从“基础性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并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工作:


1

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工作


按照“主动发现、科学评估、政策上门、分类保障”的原则,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政策保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符合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实现“应保尽保”。


2

落实困境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困境儿童保障标准随着低保标准同期上调。

今年7月1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文,上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机构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从2560元/月提高至2670元/月

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100元/月提高至2200元/月

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从1050元/月提高至1100元/月

今后,将继续遵循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升保障水平。


3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13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级一家,区级十二家)和1家市级社会儿童福利院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建设方面争取更多的财政和人力支持,使各未保中心拥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并引入社会组织更好地开展服务。

对于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将提高集中养育、治疗、教育和康复水平,服务项目逐步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向社会有需要的家庭延伸。


4

建设乡镇(街道)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的作用,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建设具有南京特色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载体,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镇街全覆盖。


5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


目前,南京市每个镇(街)都有一名儿童督导员,共108名,每个村(居)都有一名儿童主任,共1231名。

“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强化、稳定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分层次、多样化、全覆盖”的要求,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推进儿童福利工作专业化发展。


“十四五”时期南京将如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新华日报

记者

许小卫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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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强化儿童友好城市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全盘统筹,致力打造全龄友好城市。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

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会同市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下大力气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特别是对接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2

持续优化儿童公共服务体系


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领域,进一步强化普惠托育、基础教育、健康保障、文体服务等涉及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好儿童友好示范空间、完善好儿童学习空间、拓展好儿童生活空间、优化好儿童出行空间,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儿童友好示范城市。


3

推动实施儿童友好重点项目


将在全市范围内谋划并实施一批儿童友好社区(街区)、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通过建设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示范及困境青少年结对帮扶梦想小屋,举办红色教育、长江大保护、城市管理、工业遗存、现代产业等主题研学活动等这些具体的、可感知的儿童友好项目,不断满足儿童的成长、生活需要。


4

坚持问需于“童”注入城市发展新力量


将“营造友善关爱环境,促进少儿健康成长”列入全市民生实事清单统筹推进,举办“金陵童行”—我为民生献计策的首届“小小民生观察员”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尊重儿童的需求、维护儿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畅通儿童意见表达的渠道,为儿童参与城市治理、培养城市小主人责任感提供平台,培养乐于参与、善于发现、敢于探索、勤于思考的能力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


“十三五”期间,我市在促进妇女就业保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在“十四五”时期,有哪些考虑?

中江网

记者

许有明

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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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市人社部门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举措,不断提高女性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有力促进了妇女就业创业。

“十三五”期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39.4%,低于47%以内的控制目标。


《南京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对促进妇女就业提出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的目标任务,市人社部门将履行职能,精准施策,注重“三个强化”,着力推动妇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

在强化女性就业创业服务方面


结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内涵型增长,加强女性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协调,大力支持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妇女就业空间。

大力推进改善就业结构,努力创造更多适合妇女的高质量就业岗位。聚焦产业方向提高创业扶持的精准性和导向性,培育更多女性创新创业者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抓好重点群体女性就业创业,实施女大学生创业创新促进行动,加大扶持力度,优化服务载体。落实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拓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强化就业援助服务,帮扶就业困难女性实现就业再就业。完善就业援助信息化管理,完善就业援助过程跟踪控制,提升就业援助层次。

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用工行为。促进新业态女性在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其他从业者同等的保障。加强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促进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


2

在强化女性职业能力相关培训方面


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开展针对我市妇女的培训需求调研,修订完善我市政府补贴培训政策,进一步扩大女性补贴对象覆盖面、规范培训业务流程、提高培训补贴标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提升职业培训工作效能。

针对女性群体大规模开展培训。跨部门协同协作,组织女大学生、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女性就业和创业能力,发挥技能培训政策复合效应。

推进适合女性就业的职业培训新项目研发。定期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鼓励有条件的机构重点研发符合女性就业创业特点的婴幼儿护理等职业培训项目。


3

在强化女性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鼓励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系列职称,尤其是工程、农林等行业和学科领域,重视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育工作。

鼓励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加大女性专家队伍建设力度,鼓励女性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市教育局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十四五”期间在家校共育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牛咔视频

记者

完进

市教育局宣德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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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进一步强化责任、实化举措,大力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制定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牵头草拟《关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关工作的意见》,并于2月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健全联动机制

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19家部门组成的南京市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工作联席会议。

近期,我局正在牵头探索联合预警工作机制,通过畅通多方即时联系通道、定期召开研判会等措施,实现各部门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相关信息共享,对有需要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多方协商解决。


2

夯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


完善心理健康管理模式

指导全市中小学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制度,建立动态管理、跟踪管理、全链条管理模式,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管理、班主任面上联络、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关爱学生全员行动。

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配备

启动南京市学校心育馆(含陶老师工作站区级分站)提升工程,以12家学校、陶老师分站为试点,建设集科普展览、心理辅导、家长指导、教学科研为—体的现代化心理服务中心。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我们正在起草《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专职人员配备,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专业成长,提升心理育人能力。


3

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加大线上咨询力度。疫情期间,陶老师工作站及12个区级分站热线纳入市政热线12345转接平台,面向全体市民提供咨询服务,今年共接听热线近1万3千例。陶老师工作站与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平台合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疫情期间落实关爱隔离学生心理健康十项举措,组建心理服务小分队主动关心关爱隔离管控区内师生心理健康,针对确诊师生成立一对一志愿心理服务队伍进行精准帮扶。

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实施心理关怀十件事,在疫情背景下引导学生平稳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今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教育局将家校共育作为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将此项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1

完善家校共育工作机制


强化顶层设计

今年,我们先后召开15场调研座谈会,就推进“家校共育”工作征集各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促进家校共育十项举措(2021-2023年)》。

完善家访制度

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家访”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家访活动。疫情期间,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线上班会课、线上家访、线上家长会等活动。

此外,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开展联合家访,为学生设立家庭教育档案,汇聚各方力量进行精准帮扶与关爱。


2

搭建家校共育工作平台


成立家长成长学院

市教育局联合市妇联、南京开放大学、秦淮区教育局搭建集理论培训、实操训练和实境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家长学习平台。

依托此平台研制家长指导课程体系,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全面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与科学育人的能力水平。

10月份挂牌以来,南京家长成长学院已完成3期线下培训班(包括1期面向祖辈的“银发学堂”班),共培训家长近300人,培训效果获得一致好评。

本周末将举办第四期培训班。

强化线上工作方式

通过陶老师热线微信公众号站坚持向全市学生家长推送家庭教育温馨小提示。利用“金陵微校”平台上线162节家庭教育系列微课。


3

拓宽家校共育工作渠道


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在全市12个区开展“启父母之智,润少年之心”广场心理教育咨询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系列宣讲活动65场。组织专家编写《与孩子一起成长——南京市家庭心理健康案例指导汇编》面向家长发放。

成立家长互助示范团

倡导家长团队建立分享知识、交流思想、组团活动的自我服务阵地,首批评选和推介100个家长互助示范团重点项目。

举办亲子实践教育活动

寒暑假期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份特殊的家庭作业”活动,通过亲子共运动、共学习、共读书、共创造等方式,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家庭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提出“家庭暴力报警处置率达到100%”的目标,请问公安机关将有哪些具体做法?

龙虎网

记者

李清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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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高标准、更加深入地实现“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落实具体工作如下:


1

完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流程


市公安局针对打架类警情处置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结合家庭暴力警情处置实际,在法律框架内围绕出警、处置、调解、受立案等环节,制定了《打架类警情处置工作意见》。

要求民警准确把握执法的力度与温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

加强专项培训,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市局抓住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的第一环节——现场执法,通过实战实训,解决部分民警在警情处置中,调解柔性有余,执法刚性不足的问题。

经培训,民警熟练掌握工作规范,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明显提升,针对不同警情现场,做好先期处置和现场保护,准确运用法律条款、法言法语,注重警务战术在现场的运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


3

突出监测监督,优化评价体系


牵头制定了《强化打架类警情处置和监测监督工作规范》,通过制定审核清单、明确审核标准,科学设定监督评价指标,构建了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科学运用“大数据+执法监督”,提升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确保了监督的全面、及时和精准;

加大对正、反两类案例分析、总结和通报,使民警及时吸取教训和经验,举一反三,提升执法水准。


在“十四五”妇女和儿童发展两个规划里都特别加入了家庭的章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将于明年的1月1日正式施行,“十四五”期间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中国妇女报

记者

吴曦

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市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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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市妇联将积极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风,努力推动新时代家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恰逢明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市妇联将和市教育局共同履行家庭教育的“双主体”职责。抓住1月1日实施首日、“5.15”家庭教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宣传。主要有三个方面:


1

完善协同化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南京市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意见》。

发挥好市家庭教育联席会牵头单位的作用,常态长效召开家庭教育联席会议,会商会办家教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办好家长成长学院体验中心,开展联合家访等工作。

继续与市检察院合作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为迷途未成年人校正人正航向。


2

开展项目化服务


面对广大家庭多样化的家教需求,市妇联将秉持社会化的工作理念,运用项目化的方式,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线上,我们将继续推送精品家教课程,开展线上咨询和线下面询。

线下,我们将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大巡讲活动,把家长感兴趣的家教课程和活动送入家庭。


3

推广示范化社区


近两年,市妇联在全省率先打造了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

下一步,我们将推广这一经验,扩大示范社区的覆盖面,规范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培育一支社区家庭家教家风“小小民生观察员”队伍,从儿童视角听取建议接受监督,让家教指导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更加有用有益有效。


下一步,南京将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纲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开展市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责任目标分解

加强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

推动新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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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龙虎网数字资产管理中心

内容编辑:龙虎网官微工作室 朱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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