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发起人不出资的法律责任

2016-12-13 济南律师薛富巍

薛富巍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电话15615715789  QQ835867740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发起人有出资的义务。如果公司发起人不出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以外的公司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这种方式能够从社会上聚集大量的资金。




  公司发起人出资的具体义务

  新《公司法》取消了发起人必须在缴纳出资后才能申请设立公司的规定。发起人只需要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即可。而发起人的实际缴纳出资的时间,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候通常会缔结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为目的合同,即发起人协议,规定发起人必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责任。依法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就是主要义务之一。


  如果不履行出资的义务,就是对此协议的违反,应该依发起人协议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发起人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具体方式包括,追缴出资、赔偿损害和利息赔偿。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要求

  1、按照《公司法》,股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


  2、除了上述出资方式外,其他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也可以作价出资,这里的“非货币资产”必须具有合法性、可转让性和可评估性。合法性是指依法可以成为财产。可转让性是指可以进行交易、转让;可评估性是指可以评估确定价值并以此作价。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4、法律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的规定。


转自法律快车网


薛富巍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电话15615715789  QQ835867740

腾瑞小编提醒:本文信息来源于网络,文章版权仍归作者所有。文章只代表作者观点。如侵犯您的权益,请友好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无意之错,请海涵。


薛富巍律师: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长清区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大学毕业,自从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经办了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电话15615715789

QQ835867740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账号

点击查看历史消息查看更多精彩法律文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