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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2018年在沪“考研”报名时间安排、注意事项来了

2017-09-18 上海发布

计划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


今年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考生无需重复报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详细安排、注意事项及报考区域范围见下文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考生应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4.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7年10月10日、17日、24日、31日四天(每天13:30--16:00)。


5.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hmeea.edu.cn)


7.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的网页,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相关链接:


2018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3.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


13. 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


14.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


15.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点(代码3115)。


16.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建桥学院考点(代码3116)。


资料:市教育考试院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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