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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公共机构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17-11-16 上海发布

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市绿化市容局说,截至2017年9月底,本市包括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点等在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级党政机关已经达到609处,今年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将实现全覆盖。详情请见↓


今后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会有哪些变化?

1

对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准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可资源化利用的物品;

2

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餐饮区域应根据要求参与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重复利用打印纸,同时在下班回家后积极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垃圾分类;

3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监督考核、示范创建等内容。


生活垃圾分类是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2014年,《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出台后,市绿化市容局和市机关事务局随即发布了《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对容器设置、宣传指引、标准规范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截至2017年9月底,包括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点等在内,本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各级党政机关已经达到609处。下一步将实现强制分类面上全覆盖,并进一步推广到宾馆、饭店、商场等企事业单位,分类要求也将更为明确。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标准



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行《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法定标准。强制垃圾分类实施单位设置投放容器应张贴符合本市规范的标识,并对本单位的分类标准、容器设置向员工做好宣传告知。


有害垃圾

设立专门的容器供分类投放(一般建议在单位公共区域,如大堂、门厅等),配有收集、暂存设备和场所,张贴规范性标识。联系收运企业根据产生频率和数量规范收运。


可回收物

设置相应容器或存储空间,并约定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对可回收物做好分类存放,可采取电话、网络予以等方式委托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


湿垃圾

凡有食堂或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应设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投放容器,配备分类收集和存放专用设备与场所,做好品质达标源头管理,并委托收运单位做好后续处理。


干垃圾

设置干垃圾投放容器、干垃圾收集和暂存设备及暂存场所,委托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理。


资料:市绿化市容局

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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