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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沪公布新一轮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发布 2021-02-10


计划购买新能源车的朋友们注意了!市政府最新公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新办法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对插电混动车辆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2023年1月1日起,插电混动车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办法还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图解问答↓


PS,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仍可按照本市上一轮新能源汽车政策办理。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实施办法全文


资料: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市发改委

编辑:李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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