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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男子撞上有轨电车,头破血流!交警:不属于交通事故(有视频)

2017-05-31 南京十八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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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南京河西有轨电车的一辆电车由南向北行驶到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附近时,突然和一名30多岁男子相撞。

事发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p13184wau87&width=500&height=375&auto=0


记者赶到现场时,处警民警已到现场。据了解,受伤男子当时正边看手机边横穿绿化带,目前已经被送到医院治疗。记者看到有轨电车挡风玻璃上有一片巨大的裂缝。



目击者称,当时这名男子走在绿化带外,突然改变方向横穿绿化带。有轨电车刹车不及,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河西有轨电车工作人员:

他下了出租车,头也没抬,直接就走过去了,突然冲过来,我们就紧急刹车,一看到他过来,就赶紧刹车了。(但最后不还是撞上了吗?)当然,我们自己开车,它不还有一个反冲力吗。


当事人:

不怪他(有轨电车),我在付手机费。



随后,记者来到明基医院。该男子满脸浮肿,身上多处淤青。医生表示,初步诊断,这名男子胸部和脑部受伤。


据了解,自南京有轨电车建成后,这样的事故是首次发生。交警来到现场后,明确表示,不属于交通事故,随即离开。有轨电车相关人员不得以拨打110报警电话。

今天下午,南京交警四大队在微博上对此事做出了回应。回应中称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由于驾驶人的过失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需要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有轨电车没有这些相应的要求。该事故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规定,现交警四大队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网友说:

@

 :行人应该负全责!

 :无语,疏于观察,太危险了



走路不要看手机!

走路不要看手机!

走路不要看手机!




来源:南京十八频道(记者张鸿燕)、扬子晚报、交汇点、现代快报、西祠胡同、新浪微博、南京交警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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