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安排定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培养体育、艺术后备人才和苗子,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4〕9号)精神,结合《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自主招生分为两类,一是综合类,二是单项类。综合类指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特长生,单项类指具有体育、艺术发展潜质等特长生。
二、综合类自主招生
我市被确认具备综合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有4所,分别为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和昌财实验中学,2024年均不再组织综合类自主招生。
三、单项类自主招生
(一)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公开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泉教中〔2024〕11号)精神,我市被确认具备单项类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共10所,2024年各校单项类自主招生项目及计划详见附件2。
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含艺术、体育类各细化小类项目),该项目的自主招生按照原定自主招生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含艺术、体育类各细化小类项目),该项目的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二)单项类自主招生时间
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6月5日前向考生校提交线下报名材料,线上志愿填报及考试组织从6月24日开始至7月7日前完成(含线上志愿填报、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公示、结果上传等重要环节),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三)单项类自主招生程序
各单项类自主招生学校按以下招生程序组织专业入围测试。
1、制定招生方案
各单项类自主招生校要立足本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项目,根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含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对考生进行线下资格预审等)、考试组织、录取程序、录取规则、日程安排、评委选定、监督方式等相关要素,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各校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备案。各校应于6月3日前公布经批准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方案。
2、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报考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的,需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①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及以上。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体育类相应比赛并获奖(获奖证书截至盖章2024年6月9日)。
(2)线下报名
各考生校要根据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组织学生报名。考生须根据《南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附件2)和各招生校招生方案,统筹考虑报考学校及项目,持获奖证书(原、复印件)、《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表》(附件3)《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花名册》(附件4)于6月5日前统一向考生校报名。考生校负责对考生获奖情况进行核对验证,并在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经验证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校校长应在报名花名册进行签字确认。考生获奖证书原件经考生校、招生校核验完成后,由考生校指定专人统一保管至专业测试成绩公示期结束。招生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线下报名有关材料的收集汇总,于6月6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地点:市教育局13楼会议室)。
考生只能线下报考一所单项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一个项目志愿,兼报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3.资格确认
单项类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经考生校初审公示,招生校复核,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后进行全市公示无异议后,方为具备该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4.志愿填报
6月18日前我局会将通过线下预审具备单项类自主招生资格的报名考生名单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未经线下资格预审确认上传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该类别志愿。
6月24日至6月28日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在提前批次进行单项类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欲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时,仅能填报某一所学校的某一个项目类别。未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自主招生投档录取。各考生校要加强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避免考生错报、漏报。
5、专业测试
(1) 测试时间。各相关学校单项类自主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30日进行。
(2)测试标准。2024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专业测试的考试内容、办法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考试说明》(附件5)执行。各考生校要及时向相关考生做好考试标准的解读。
(3)测试的组织。各相关学校专业测试的具体考试组织方案由体卫艺科另行制定执行。
(4)成绩的公布。各专业项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呈现。在专业测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和所报考学校的考生成绩位次并公示5天,并于7月7日上午10:00前填写《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单项类成绩表》(《指导意见》附件3)报市教育局审批,电子版同时发送到体卫艺科邮箱nantiweiyi@163.com和中教科邮箱zjk86367823@126.com。
(四)录取
(1)录取名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泉州市教育局根据单项类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即: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在考生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60分以内(含60分,等级不作要求),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录满为止。①语文成绩;②数学成绩;③英语成绩;④中考物理和化学两个学科成绩总和),录满为止。
(2)所有参加单项类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被单项类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招生批次录取。学校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五)学籍建档
经泉州市教育局核准并公布确认的单项类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作为学校高一新生学籍接续建档的依据。
附件:1.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2.南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计划
3.南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表
4.南安市2024年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报名花名册
5.南安市普通高中单项类自主招生考试说明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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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