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19万,惊!一个小动作让银行全赔,帅!
法务之家综合编辑整理
我们先看一则真实案例:
唐先生在镇海区经营企业,平时通过微信支付客户的货款,微信绑定的是某行借记卡。去年11月18日晚,他在家吃饭时收到一条转账信息:“您尾号为××××的银行卡,18日18时40分转账19万元……”
查询后,唐先生发现卡内余额确实已从上午的19万余元变得只剩下58元。
他没有立即联系银行或报警,而是马上离家,赶到最近的ATM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操作,存了100元,以证明卡在自己身边。然后,他联系发卡银行,并到派出所报警。
第二天,警方查明这笔钱是在河北唐山市被一种带卡槽的固定电话机刷走的。目前,警方还在侦办该案。
唐先生与银行交涉,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无果后,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请求判令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9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4月27日,宁波镇海区法院宣判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判令被告银行赔偿唐先生存款损失19万元——唐先生在接到短信后做的一件事,是他一审胜诉、获赔全款的关键。(摘自澎湃新闻)
那么如何取证,更好的获得法庭的支持呢?
近年来,银行卡被伪造盗刷的案件频发,但一方面因涉及技术等问题,该类刑事案件侦破起来非常困难;另一方面,事主起诉向银行索赔,却又往往因举证困难,而难以获得赔偿。
常年审理此类案件的海淀法院法官,根据审判实践支招:持卡人在银行卡被盗刷后,应第一时间前往ATM或银行操作,以便留下有力的时间证据,证明真卡在自己手中。
法官指出,在银行卡盗刷纠纷中,若持卡人能举出证据,证明盗刷的是伪卡,那么银行就应向持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何取证?法官指出,要想证明伪卡交易,持卡人需要证明在涉案交易发生时,自己手中保管着真实的银行卡。司法实践中,有的持卡人请亲戚朋友出庭作证,但因证人与持卡人存在利害关系,故该类证言证明力较低,难以作为认定伪卡交易的证据。
正确的做法是,持卡人应在第一时间到附近的银行柜台、ATM机或POS机进行刷卡交易。只要在终端机器上使用了银行卡,不论是取款、消费、查询,还是账单打印等操作,均会留下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伪卡交易的有力证据。
法官同时提醒,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旦错过时机,将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补证。
此外,法官还提醒持卡人,要办理短信提醒业务,以便第一时间掌握卡内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在收到异常的短信提醒后,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挂失,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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