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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这道司考辅导“神题”,简直逆天了!

2016-08-17 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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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则“华东政法大学司法考试辅导刑法专用资料”的司考题火爆了朋友圈,刷屏的节奏。

如此让法律人争相雀跃的谈论,到底是什么鬼?请看下文↓↓

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①

【预测考点(重难点)】

*1、对与自杀有关的案例的分析与处理(即逼迫自杀、帮助自杀、教唆自杀、相约自杀、引起他人自杀等):

【思考题】王某因其妻子与经纪人出轨,对其妻子怀恨在心并打算杀掉她。王某上网搜索杀人方法大全,突然想到不久前某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致死的事件,再想到此前其与妻子数次在车上吵架,其妻子都有不愿与其通车下车步行的习惯,且很晚回家(其实是去找经纪人去了),于是,王某经过深思熟虑,好言相邀其妻子共同去野生动物园游玩。荡车子在野生动物园行进过程中,王某看到“禁止下车”的标牌时,停下车故意用语言刺激其妻子,其妻大怒,欲下车步行,但同时也看到了“禁止下车”的标牌,但是王某的妻子以为“禁止下车”和原来读书时候教室里写的“禁止玩手机”和商场里“禁止吸烟”以及通常社会上标语的“禁止乱扔垃圾”一样,于是就下车步行,刚走两步,就被正在散步的一对雌雄老虎叼走了。王某看着老虎远去的背影,心中窃喜,胸中压抑多年的恶气总算出掉了。好爽啊。

分析:王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就此,法务之家采访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丁海洋,丁海洋律师回答: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我国刑事立法采用的是封闭的犯罪构成,就故意杀人罪而言,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本罪,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第一,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第二,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第三,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人的生命权;第四,实施了具体的犯罪行为。

2、就犯罪主体而言,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年满22岁可登记结婚。题干交代王某已婚,显然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声明具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视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本案中,王某具备犯罪的主体资格。

3、王某因妻子与经纪人存在婚外情,具有杀人动机,继而产生杀人故意。王某到网上搜索杀人方法大全,策划杀人方法,这已经不仅仅是停留在思想层面,而是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就像为了杀人而去购买作案工具一样。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利用了妻子的生活习惯、性格弱点,创造时空条件,明知野生动物园“禁止下车”,却用语言刺激等方法促使条件成就,放任妻子被野生动物侵害的结果发生,达到杀害妻子的目的。王某不仅具有杀人的故意,还实施了杀人的实行行为。

王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各位法律人,如果是您答题,您怎么回答?请在右下角“写评论”参与互动吧。

①案例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司法考试辅导刑法专业资料,编者|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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