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服!江歌案凶手可能不会死刑(量刑过轻)却与你有关!
摘自《凤凰评论》
文丨程逸柏(作者系日本一桥大学刑事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舆论审判的道德正义无法取代法庭审判的法律正义,对刘鑫的口诛笔伐只会让刘鑫压力下的证词效力备受质疑。而刘鑫作为该案件关键证人之一,一旦其证言证明力被削弱,不能不说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距离中国在日留学生江歌遇害已经一年,近日,随着事件的相关人刘鑫通过《局面》节目向江母道歉的视频流出以及江母请求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的请愿书网络签名的传播,江歌事件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江歌已去,或舆论杀伐或长歌当哭,对于关注该事件的人们来说,最后的悬念或许是日本的审判对杀死江歌的凶手陈世峰会不会判处死刑?
根据东京地方裁判所(日本裁判所相当于我国的法院)的公告来看,江歌一案将于12月11日进行第一次开庭,12月20日下达一审判决书,该案审理实行裁判员制度,由6名裁判员(相当于我国的陪审员)和3名法官进行审理。
江歌案凶手陈世峰很有可能不会死刑
从日本现有立法来看,立法上共有21个死刑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判处死刑的案件绝大多数存在于杀人和强盗致死的案件中,并且死刑判决的绝对数量较少。从日本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从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实际执行的更少。日本是一个不提倡死刑的社会,被告要被判处死刑,需要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就故意杀人而言,根据1950年至今,被告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的个案,一般在同一案件中被告人杀死2人或者2人以,才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杀死一个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极少,从1950年至今仅有11例,在这11个案例中,被告人除杀死一人之外,还实施了强奸、抢劫、拐骗、放火、抢夺警察枪械挟持人质等其他严重犯罪行为。通过对日本以往相关判决的梳理,再比较江歌案件,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以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都不及以往相关判例中被告人行为的恶劣程度及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日本作为一个在司法实务中格外遵守先行判例所确定的裁判标准的国家,可以预见在江歌案件中突破先例裁判标准的可能性较低。
关于12月11日有6名具有民意代表性的裁判员参与审理的安排,能否加大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从2009年5月21日开始在刑事审判中实施的裁判员制度的目的是,将普通国民的认识和判断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那么,在本案中,采用该种制度,将普通民众的认识和判断作为影响定罪量刑的因素之一,能否使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概率提高呢?根据日本最高裁判所的统计数据,2009年至2016年期间,在裁判员介入的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为27人,平均每年不到4人,显而易见,普通民众的介入并没有导致死刑适用数量的扩大,反而是有所降低。
那么,本案中江歌的母亲近来在网络发起的请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的请愿书网络签名行动能否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呢?从日本以往有关故意杀人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严惩被告人的要求对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影响微乎其微。在日本,被害人家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要求不作为量刑考虑因素,实务中,在被害人没有家属的情况下,不会存在不起诉或者从轻量刑的情形,与此相对,即使在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的情形下,日本裁判所也不会把死者家属的要求考虑到判决中,而仅是参照相关法律以及以往的判例标准而决定是否适用死刑。江母备受关注的请愿书在这个案件的判决中到底能起多大作用,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日本以往刑事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标准亦是不容忽视。
另外,案件相关人刘鑫与江母见面,依照日本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能否构成对证词的污染,进而影响死刑判决呢?关于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证人见面的法律后果,日本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刘鑫作为本案最关键的证人之一,在舆论压力下与江母见面极有可能成为被告律师辩护的一个针对点,如果刘鑫公开的言论中有与庭审公示证言不符或矛盾的情况,证言会被排除。另外,也不排除对方律师主张刘鑫是迫于舆论压力作有利于被害人一方的证明、这样的话其证言证明力可能会被削弱。刘鑫作为该案件关键证人之一,一旦其证言证明力被削弱,不能不说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根据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时,对于刘鑫(除犯罪事实之外)证言证明力存在争议的部分,江母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向日本裁判所申请证人询问。看过日剧《legal high》的中国网友会知道,律师的庭辩技巧对结果的影响不容忽视,虽然最终裁决的会是法官,但是任何可被对方攻击的地方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审判,本身陈世峰死刑的可能性已经很微小,如果再因为自身的原因都导致刑罚变轻,那绝非所有关心江歌以及江歌母亲的人所希望看到的。
舆论审判的道德正义无法取代法庭审判的法律正义,对刘鑫的口诛笔伐只会让刘鑫压力下的证词效力备受质疑。凶手尚且未接受正义的审判,两位受害者却已经视若寇仇,刘鑫的懦弱和自私无非是让人感觉江歌的义举不值,而真正的凶手陈世峰极有可能无法实行网友想要的那种“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活着的人承受了大部分的恶意,但陈世峰却不用付出更大的代价,这真得是关心江歌案的热心网友想要的结果吗?(原标题:你也许不服,但江歌案凶手可能不会死刑)
▌题外话:
《新京报》署名温文的作者评论指出:基于单亲母亲含辛茹苦抚养女儿,也为其孤独一人苦苦追索女儿遇害经过,更因为刘鑫一家不当的言行,人们生出一种朴素的正义感,普遍倾向于谴责刘鑫的薄情虚伪,应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很多时候,朴素的正义感反映的正是人们心底朴实而纯真的良善底线和共识。
但与此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的是,朴素的正义感并非现代法治之全部。现代法治讲究真凭实据,也强调程序正义,所以即使是舆论普遍支持下的朴素正义感,最终也未必能真正抵达真相和法治。有时候,两者甚至背道而驰。
更值得一提的是,汹涌的舆论夹杂着太多背离法治轨道的做法。一些大V借此中情绪,煽动仇恨,制造冲突,更是与现代文明和法治精神相去甚远。
应该尊重江歌母亲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决心,但旁人难以与她“感同身受”,更不应超越法律去追讨正义。必须认识到的是,基于事实,正义才不至于被单方面的信源迷惑,也只有尊重正当的程序,法治才不至于被非理性的情绪带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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