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排放第一!我们与发达国家对比有多大差距?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腾讯研究院 Author 闫德利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古特雷斯,2018)。由196个缔约方一致通过的《巴黎协定》(2015),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了安排,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要实现该目标,必须携手推进碳中和。
被误读的碳中和
碳中和、净零排放和气候中性,内涵相近,常被混用。它们都反映了相同的意图,即减少或消除组织机构对气候系统的影响。严格来说,三者是有差异的,主要体现在所包含的范围和对气候的影响程度。如没有明确注明,碳中和特指CO2,净零排放包括所有温室气体(GHG),气候中性则进一步延伸至温室气体之外的其它对气候有影响的因素。三者是层层递进关系,碳中和是净零排放的主要内容,净零排放是气候中性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
一定时期内,CO2的消除量=排放量
2.净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s):
常会注明是二氧化碳净零排放(Net Zero CO2 emissions)或温室气体净零排放(Net Zero GHG emissions)。如果没有明确注明,它指的是后者——一定时期内温室气体的消除量=排放量。即“净零排放=碳中和+其它温室气体的中和”。《京都议定书》界定的温室气体有6种: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其中,CO2是温室气体的主体。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2019年化石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65%。
3.气候中性(Climate Neutrality):
温室气体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但不是全部,还有辐射强迫(Radiative Forcing)等其他因素。当组织活动对气候系统没有任何净影响时,就实现了气候中性。即“气候中性=净零排放+其他要求”。
两个国家已实现碳中和
实现《巴黎协定》所设立的目标十分紧迫。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报告(2018),要实现不超过2°C的目标,全球需在2070年前后达到碳中和;要实现不超过1.5°C的目标,需在2050年前后达到碳中和。联合国把2050年碳中和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缔约方在2020年之前通报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因此,从2018年开始各国纷纷作出碳中和承诺,多数把目标设在2050年。
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数据,已有49个国家在201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占当时全球排放量的36%。根据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t Unit数据,已有29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中,苏里南和不丹已实现碳中和,芬兰、奥地利、冰岛和瑞典承诺提前5-15年实现碳中和,有22个国家和地区把目标设立在2050年,我国是2060年。另有98个国家正在就碳中和目标进行讨论。其中,乌拉圭拟设在2030年,其他97国拟设在2050年。如下表所示。
各国(地区)承诺的碳中和目标
数据来源:Energy and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2021.2.
小国碳中和目标的设立时间一般较为靠前,排放大国则决定着全球目标达成与否。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数据,中国、美国、欧盟(27国加英国,下同)、印度、俄罗斯和日本是六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地区),2019年排放量占全球的62%,最近十年(2010-2019年)累计排放量占全球的62.5%。因此,这几个大国的态度和行动至关重要。但目前来看,总体不够理想,各国差距较大,尚有印度和俄罗斯未明确作出碳中和承诺。如下表所示。
全球六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