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增13.01GW,风电新增10.84GW!国家能源局发布上半年我国能源关键数据!
7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上半年能源经济形势、可再生能源并网情况,介绍国家能源局电力防汛救灾和迎峰度夏有关情况,解读《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上半年能源形势的三大特点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能源需求较快增长,进入二季度,能源消费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落,比如全社会用电量,一季度增速21.2%,累计到6月底,也就是上半年增速16.2%,比一季度增速下降5个百分点,但煤电气消费均快速增长,“淡季不淡”新特征凸显,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上半年能源形势简单说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能源消费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快速增长,工业用电贡献率明显超过往年水平。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6.2%,较2019年同期增长15.8%,两年同期平均增长7.6%。工业是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上半年工业用电同比增长16.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近70%。煤炭消费较快增长,发电、建材用煤增长显著。上半年煤炭消费同比增长10.7%,较2019年同期增长8.1%。其中,发电、建材用煤持续较快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5.7%、12%,电煤对煤炭消费增长贡献率达到76.7%。
天然气消费持续较快增长,工业用气超过往年水平。上半年天然气市场需求旺盛,同比增长21.2%,较2019年同期增长23.5%,两年同期平均增长11.1%,基本达到“十三五”年均增长水平。其中,工业用气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同比增长26.6%,贡献率达44.7%;发电用气同比增长15.2%,气电对电力保供作用进一步显现。成品油消费持续回暖,汽油消费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二季度以来,成品油消费持续稳定恢复,上半年成品油消费同比增长15.7%,其中,汽油消费同比增长22.3%,较2019年同期增长2.2%;柴油需求保持稳定,同比增长2.7%。
二、能源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今年以来,全国最高用电负荷连续6个月均创历史同期新高,部分地区采取有序用电措施;煤炭供应偏紧,价格高位震荡。面对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国家能源局组织相关企业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主要能源品种产量持续增长,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力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持续跟踪监测电力供需形势,大力支持支撑性电源投产,压实保供责任,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灵活调剂省间余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力供应,上半年,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9.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同比增长34.7%、23.7%;发电量同比增长13.7%
努力加大煤炭增产增供。加强监测调度,积极挖潜增产,协调重点地区加强长协履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全力做好煤炭增产增供工作,努力提升电煤库存水平,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半年,原煤产量同比增长6.4%。
持续保持油气稳定供应。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全力推动原油稳产增产,天然气持续快速上产,上半年原油产量平稳增长2.4%,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10.9%,原油进口量同比下降3%,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23.8%,其中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同比增长27.8%
三、清洁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国家能源局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印发《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上半年,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10.2%。同时,持续推进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全球单机容量最大功率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实现我国高端装备制造的重大突破;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华龙一号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田湾核电6号机组投产,7号、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号、4号机组,海南昌江小型堆核准开工。
截至6月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合计约9.9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高到43.9%,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9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71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3.78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214 万千瓦)、风电装机 2.92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6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319 万千瓦。
图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2021年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06万亿千瓦时。其中,规模以上水电48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风电3441.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光伏发电 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3.4%;生物质发电 77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6%。
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1-6月,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53.64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 98.43%,较上年同期提高 0.07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约 126.4 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6.4%,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 33.2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 97.9%,较上年同期提高0.07个百分点。
二、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1-6月,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 769 万千瓦,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约3.78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3214 万千瓦)。
重大水电工程建设进展。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于6月28日安全准点投产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是当今世界在建规模最大,技术难度最高的水电工程,建成后是世界第二大水电站,电站单机容量 100 万千瓦,世界第一,是我国自主设计制造的完全国产化的水轮发电机组,填补了世界水电的技术空白,截至7月28日,4台机组已投产;乌东德水电站全部机组于2021年6月投产发电:两河口水电站预计 2021 年9 月投产发电。
2021年1-6月,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482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2021年1-6月,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496小时,同比下降33小时。
2021年1-6月,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53.6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4.17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约98.43%,同比提高0.07个百分点。弃水主要发生在河南省、四川省,河南省弃水电量33.72 亿千瓦时,主要发生在小浪底水利枢纽(3月份发电厂房被淹,直至6月所有机组恢复发电) 四川省弃本电量11.6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减少25.17亿千瓦时,其他省份弃水电量维持较低水平。
三、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1-6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84 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 869.4 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 214.6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 59%,“三北”地区占41%,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1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 2.92 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81 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 1113.4万千瓦。
2021年1-6月,全国风电发电量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利用小时数1212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云南1769小时、蒙西1426小时、四川1415 小时。
2021年1-6月,全国弃风电量约126.4 亿千瓦时,弃风率3.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湖南和甘肃,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 8%、湖南弃风率2%、甘肃弃风率4%,同比分别下降4.2、3.2、3.0个百分点。
四、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1-6月,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 万千瓦。到2021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68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 44%、22%和14%。
2021年1-6月,全国光伏发电量15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利用小时数660 小时,同比减少3小时; 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790小时,华北地区 652小时,其中吉林868小时、黑龙江868小时和四川 875 小时。
2021年1-6月,全国弃光电量约33.2亿千瓦时,弃光率2.1%,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弃光率分别降至4.9%、2.0%,同比分别降低0.3、0.5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年1-6月,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367.4万千瓦,累计装机达3319.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量779.5 亿千瓦时。
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370.6 万千瓦、317.0万千瓦、274.5 万千瓦、251.7万千瓦和230.2万千瓦;新增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河北、广东、浙江、四川、河南,分别为43.9 万千瓦、34.5 万千瓦、34.4万千瓦、28.4万千瓦和26.2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六位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和河南,分别为97.7亿千瓦时、90.7亿千瓦时69.2亿千瓦时、65.4亿千瓦时、56.0亿千瓦时和37.9 亿千瓦时。
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健全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外,以电力为主要输出形式的储能技术。为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支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图为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二级巡视员 刘亚芳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首先,《指导意见》是解决新型储能发展新阶段突出矛盾的客观需要和重要应对举措。“十三五”以来,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配套的行动方案,储能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同时新型储能发展尤为迅猛,其助力能源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探索中发现,亟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宏观政策,创新市场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大力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是加快“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的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必须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而新型储能具有可以突破传统电力供需时空限制、精准控制和快速响应的特点,是应对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关键技术之一,且具有选址布局灵活等多方面优势,因此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为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局,应牢牢抓住“十四五”战略窗口期,加快出台顶层规划,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为加速技术迭代创造条件,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指导意见》是凝聚各方共识、统筹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本次《指导意见》着力顶层设计,梳理总结了“十三五”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问题和经验,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充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旨在以此为纲领,统筹指导新型储能行业新阶段、新目标下的发展。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指导意见》编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强化规划引导、推动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等六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中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提出新型储能是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基本原则中贯穿以技术革新为驱动、政策环境为保障、市场机制为依托、保障安全为底线的科学发展思路,明确统筹规划、多元发展,创新引领、规模带动,政策驱动、市场主导,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四大发展原则。三是主要目标中坚持分阶段、分层次的发展理念,“十四五”期间聚焦高质量规模化发展,锚定3000万千瓦作为基本规模目标,兼顾技术、成本等方面的进步;“十五五”期间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以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需求、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作为目标,留足充分的预期空间。
(二)主要任务。《指导意见》聚焦四大方向,明确了14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点,贯彻执行发展原则,推动发展目标落实。
强化规划引导方面“由面及点,突出重点”。国家和地方层面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引导新型储能建设规模和布局;电源侧着力于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多能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等重点方向,电网侧围绕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安全稳定水平、供电保障能力合理布局,用户侧鼓励围绕跨界融合和商业模式探索创新。
推动技术进步方面“逐层推进,明确举措”。技术研发要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和路线多元化,统筹开展关键短板技术攻关;加强产学研融合,推动创新资源培育和优化配置;加大各类示范力度,促进成果转化落地;着力产业链培育和壮大,推动产业化基地建设。
完善政策机制方面“指明方向,稳定预期”。明确储能市场主体身份,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在具体方向上指明后续要研究建立独立储能电站、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的成本疏导机制,要完善峰谷电价扩大用户侧储能获利空间,采用政策倾斜的方式激励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规范行业管理方面“瞄准痛点,压实责任”。要求健全新建电力装机配套储能政策,电网企业优化调度机制,在建设、运行两个角度充分发挥储能功能和效益。要求明确储能备案和并网等管理程序,破解管理无序的问题。围绕技术标准、检测认证、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新型储能本质安全。
(三)保障措施。《指导意见》为确保主要任务落地有效,规定了5项具体措施。从统筹领导角度,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为牵头部门,围绕价格机制、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重大问题推动工作。从责任落实角度,要求地方上配套制定政策和发展方案,开展先行先试,落实发展目标。从行业监管角度,提出建立闭环监管机制,建设国家级储能大数据平台,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强调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范。
从标准化安全方面加强储能标准和现有电力系统标准的融合衔接,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健全。
受灾地区能源供应正在有序恢复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自然灾害多发,多地出现汛情,电力供应受到一定影响。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电力行业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保持了电力系统总体安全,河南特大暴雨、台风“烟花”等抢险救灾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取得积极进展。
图为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二级巡视员 张扬民
一是提早进行动员部署。一季度,国家能源局对电力行业防汛进行总体部署,明确了6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强化落实措施,统筹做好汛期准备、汛中应急、汛后评估工作。4月份,组织召开了电力行业防汛动员部署会,督促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站位、抓住关键,加紧做好隐患治理、预案演练等重点工作。
二是做好汛前隐患排查。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督促企业梳理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重点环节部位,深入排查度汛风险隐患。各派出机构联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结合电力应急专项督查、建党100周年保电工作,开展了多轮次“四不两直”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隐患整治措施,绝大部分隐患汛前实现闭环整改。
三是加强防汛应急演练。组织调研组赴安徽、湖北等地,选择防汛任务重的企业一线,指导各单位加强防汛专业培训,加强物资储备。督导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企业结合实际,重点开展山洪、泥石流、台风、城镇内涝、垮坝漫坝、水淹厂房等场景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四是扎实开展应急值守。利用全国水电站大坝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大坝状况,在线发布水情水文信息,动态提醒灾害风险。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及时梳理汇总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五是突出抓好河南强降雨等重大灾害应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成立河南前方工作组赶赴一线指挥协调,与河南省能源主管部门、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成立工作专班,梳理企业防汛救灾、生产经营等方面诉求,“一企一策”逐一对接协调解决;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多次召开现场会保障协调,组织企业“一户一策”全力开展抢险救灾,确保受灾地区居民用电按防总要求的时限恢复。针对电煤供应难题,对国家紧急从山西、陕西、内蒙支援河南的电煤运输计划进行督促落实;协调发放800个绿色通行证,推动解决省内电厂电煤运输困难问题。对于台风“烟花”等灾害影响,我局也密切跟踪关注,指导有关单位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河南、浙江、上海、江苏等受灾地区的能源供应正在有序恢复。
答记者问实录
一、刚才发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国用电量增速还是保持了比较高的增速,请问从今年的数据来看这个水平处于什么样的状态?
从刚才介绍的情况来看,能源消费增长不管是电力、煤炭、天然气增长速度和往年比都是比较高的,特别是去年疫情影响,基数低,今年同比增速就偏大一点。就全社会用电而言,上半年累计增长16.2%,今年、去年两年同期平均增长7.6%,比2019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比“十三五”和“十二五”年均增速高1.9个和1.3个百分点,创多年来新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分产业看,一产用电量增长幅度较大,明显超2019年同期水平。上半年,一产用电量同比增长20.6%,两年平均增长14.3%,比2019年同期高9.4个百分点。二产是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主力。上半年,二产用电量同比增长16.6%,两年平均增长7.3%,比2019年同期高4.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生产增长较快,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7.5%,明显超过往年水平。制造业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增长最快,两年平均增速高达10%,比2019年同期增速高6.9个百分点。三产用电量增速回升至2019年同期水平。上半年,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8%,两年平均增长9.9%,比2019年同期增速高0.5个百分点。
分省区看,上半年,31个省份用电量同比和两年平均增速均为正增长。其中,广东、浙江、江苏、云南、江西等20个省份的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东部地区增长最快,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7.6%,比2019年同期增速高4.2个百分点。
二、近期,国家能源局在增加煤炭生产供应、做好迎峰度夏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产煤地区细化措施,紧盯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
一是加强组织,压实责任。通过会议、调研等形式,要求重点产煤大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强化全国统一市场和资源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煤炭调出省的“压舱石”作用;产能利用率低的中等产煤省立足省内保供应,督促在产煤矿提高产能利用率,不得随意停产限产。
二是坚守底线,安全增产。发挥好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作用,引导地方和煤炭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提升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持续增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只有生产安全才能实现供应安全、不出事故才能真正增产增供的原则组织生产。
三是定期监测,平衡供需。对煤炭产量、煤炭价格、电厂存煤、港口存煤实施日监测。组织煤炭企业加大电煤供应比例,提高长协合同兑现率,发挥长协在煤炭供应中的“稳定器”作用。对河南、甘肃、云南等电煤供应紧张的电厂实施“点对点”协调。
目前,迎峰度夏已进入高峰时期。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宗商品增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煤炭增产增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一是推进生产建设。发挥重点产煤省区、重点煤炭企业、大型煤矿特别是露天煤矿的作用,充分释放有效产能。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在产煤矿稳产,加快将已核准核增产能转化为实际产量,加快核准核增优质先进产能煤矿,统筹协调煤炭产运需全过程。
二是安全增产增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煤矿防控重大风险,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增产增供创造有利条件;停产煤矿抓紧整改隐患,安全验收合格后尽快恢复生产。
三是突出重点保供。统筹新能源、水电、火电出力安排和余缺调剂,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电厂供煤情况监测,协调解决好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紧急情况下实施“点对点”调度,避免缺煤停机。
三、就日前印发的新型储能发展指导意见提两个问题,新型储能阶段行业面临哪些痛点需要解决?指导意见中确定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我们应该如何理解?
新型储能技术多样、高效便捷、功能多元、应用灵活。随着新型储能快速发展,顶层规划和统筹协调缺失的问题逐步凸显。
对此,《指导意见》指出要开展专项规划,对储能发展需求、布局和配置原则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强调电源、电网、用户均应紧密结合能源结构、电力供需、用能需求配置储能。新型储能规划要与能源、电力、能源技术创新等规划衔接;地方规划要与国家规划充分衔接。
《指导意见》还从多维度着力,强调要统筹协调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研究建立与新型储能特点相适应的市场机制和配套政策,破除政策瓶颈,科学疏导成本;统筹推动国家、地方有关部门明确新型储能管理职能和流程;统筹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与现有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
为了保障《指导意见》工作落地,后续还将加快出台新型储能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完善顶层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10倍,充分展望了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
但是,《指导意见》不单纯强调规模发展,而是从技术进步、标准完善、产业发展、市场培育、商业模式等提出了多维度发展要求,注重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并在四个重点工作方向中坚持高质量发展目标。
一是统筹引导发展规模和布局,充分发挥储能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作用,避免无序建设和利用不足问题;
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攻克短板技术,并以技术进步推动成本下降和规模化发展,提升本体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是完善政策配套和市场环境,充分体现储能的系统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盈利,培育成熟的商业模式;
四是健全标准体系和行业管理,提升建设运行质量水平,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四、现在迎峰度夏非常紧张,那么在保障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国家能源局将会采取什么样的举措?
近年来,我国电力供需结构不断变化。从需求侧来看,二产用电比例下降、居民和三产用电比例上升、空调降温负荷大幅增长;从供应侧来看,电源结构不断优化,新能源快速发展。受此影响,我国电力供需越来越呈现“平时充裕、尖峰紧张”和“整体平衡、局部紧张”的新特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为保障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国家能源局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为各地协调处理电力供需矛盾。具体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电力供应保障现场调研、协调和督导。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司局,赴电力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调研掌握一手数据,组织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研究会商保供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切实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协调解决向缺电地区增供外送电量、增加电煤生产供应等实际问题。
二是推进各类电源尤其是支撑性电源开机运行。截至6月,全国发电装机同比增长接近10%,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增长分别超过30%和20%。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于6月28日投产发电,乌东德水电站实现所有机组全部投产发电,福清核电5号、田湾核电6号机组共228万千瓦投产。同时要推动电力紧缺地区具备条件的支撑性电源投入运行,充分发挥煤电的保供“压舱石”作用。
三是压实地方责任,科学组织有序用电工作。把保障民生用电放在首位,指导地方主管部门按照需求响应、错峰避峰、有序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细化完善电力可中断负荷实施方案,确保民生、重点用户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电力供应。同时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畅通民生诉求反馈渠道。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及时报告,会同当地主管部门研究解决电力供应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用能诉求。
五、近期有两个台风登陆我国沿海地区,请问是否对电力运行造成影响?
今年水灾之外台风灾害也比较严重。7月20日、25日两个台风,7号台风“查帕卡”和第6号台风“烟花”分别在我国广东阳江、浙江舟山地区登陆,中心附近风力分别达12级和13级,对当地供电造成一定影响。
对于台风灾害,我局动态跟踪监测台风发展变化,及时发布电力行业防台风预警,指导电力行业提前做好风险分析管控,认真落实好防台防汛有关措施。
这次受台风“查帕卡”影响,广东、广西10千伏以上线路停运71条,停电用户13.6万户。24日,台风“查帕卡”转为热带低压后未造成新的灾害影响,受影响停电用户全部恢复。受台风“烟花”影响,浙江、江苏、上海等地10千伏以上线路停运1069条,停电用户是353.43万户用户停电。截至7月27日19时,恢复了348.83万用户,恢复率达到98.7%。
后续,我们将继续协调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快电力设备抢修进度,确保受灾用户及早恢复供电。
六、请介绍一下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
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更大规模发展。
这次国家能源局启动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同时,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也有利于削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
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通知印发后,各地积极响应,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在推进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自愿不强制。各地是否开展试点以及开展多少个试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筑屋顶是否开展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综合考虑屋顶承重、安全等因素后自主决定。
二是试点不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编制试点方案,满足申报要求的,均可上报。对于报送的试点方案,我们不组织评审,也不审批。各地根据方案自行组织实施。
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试点工作中,有关方面应找准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协调落实屋顶资源,扩大屋顶光伏市场空间,引导本地开发建设屋顶光伏的积极性,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开发建设由屋顶产权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政府不大包大揽。电网企业要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等方面,切实保障试点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确保电力消纳。
四是竞争不垄断。试点工作应坚持市场主导和充分竞争的原则。各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市场应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放,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参加开发建设。
五是工作不暂停。各地应保持工作连续性,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省(区、市)积极组织上报试点方案;各县(市、区)认真摸排和协调公共机构等各类建筑屋顶资源;各市场主体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研究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得到有效激活和拓宽。
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河南、湖北、江苏、广东、陕西、安徽等22个省(区)提交了试点方案。从上报情况来看,东中部地区上报试点数量相对较多,这与国家在东中部地区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的布局相符。
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布试点县名单,同时提出相关监测评估要求,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及做法,确保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七、刚刚公布的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的装机大概是1301万千瓦,与上周光伏行业协会公布的差不多有1G左右的差数,请问具体统计口径上有什么区别?
光伏包括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统计,各个口径比较多,有国家统计局口径,有电网企业的口径,还有调度的口径,包括还有行业协会的口径,每家统计的范围、统计的企业都有所差别,总体上大的数量级上不会有问题,但可能在细节方面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目前国家能源局公布和采用的数据都是国家统计局的正式统计口径。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