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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峰谷价差有多少?全国20省市销售电价一览!

编辑 | 国际能源网 团队


2021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针对各省市的销售电价,本文作了详细统计:

各地电价表:

 北京市 


天津市 

 山东省 


 山西省 


 江苏省 


安徽省 


浙江省 

2021年1月1日起,浙江省大工业平均销售电价预计将较2019年下降每千瓦时5.2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各电压等级低谷电价每千瓦时将分别下降6.25分、6.25分、6.25分、6.05分、7.25分。同时,7、8月份各电压等级低谷电价在上述降价基础上再下调2分钱。政策实施后,预计年减轻我省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约115亿元,为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陕西省 

 湖北省 


 湖南省 

 甘肃省 

 四川省 

重庆市 

 贵州省 


江西省 

福建省 


 云南省 

 广西 


 宁夏 


 辽宁省 


江苏省 

根据新政,从2021年1月1日起,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平均销售电价将较第一监管周期分别下降每千瓦时4.55分和0.46分。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的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下调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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