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 | 国际能源网 团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5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
能源行业在国家高度关注、大力支持下高速的发展。国际能源网(微信号:inencom)汇总了部分两会能源界代表、委员的一些议案、提案以飨读者。
为推动我国双碳目标有效落地,刘汉元代表建议:一是建议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其原料及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能耗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二是建议尽快完善相关规范标准,配套相应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电动汽车成为电网储能终端。三是建议提高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造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曹仁贤建议,应从核定新建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进一步加快推进绿电交易市场两方面入手,尽快完善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与此同时,发电侧储能应将储能成本纳入光伏电站保障性收购价格的成本核算中,电网侧储能应参照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办法核定调峰、调频服务价格和利用率,以此尽快建立光伏电站储能系统价格机制,缓解因储能系统成本疏导机制缺位而导致电站投资回报率急剧下降的问题。陈康平建议,对在招标合同中增加不合理限制,将民营企业排除在外等行为,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来保障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具体到光伏领域,陈康平关注到光伏复合项目用地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陈康平建议,以坚守生态红线、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为前提,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适合开发光伏复合项目的土地类型,明确在一般耕地、灌木林地、坑塘水面、水库水面、园地等建设光伏复合型项目的适用规范。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 南存辉南存辉委员在《关于推进户用光伏电力纳入绿电、绿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提案》呼吁相关部门:借鉴推广乐清分布式光伏碳资产聚合试点,由电网公司组织整合分散的户用光伏电站,形成规模效应,加快推进户用光伏纳入绿电、绿证、碳排放权交易三类市场,从而提高农户收益,推进分布式户用光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技术研发支持。从国家层面看,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站在战略性和全局性高度扶持和引导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和光伏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对企业攻坚核心产业技术进行激励。特别是,像中国石化这样的大型国企在EVA等光伏封装材料生产方面具有优势,建议鼓励产业链相关企业合作组建以光伏发电为主体的新能源研究院,对光伏发电产业链不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攻关,进一步全力降低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光伏产业扶持政策。在光伏电站非技术成本中的经营成本里,各种税收及附加约占光伏电站度电成本的15%左右,加大光伏发电的税收优惠力度,将可有效降低度电成本。建议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将其生效时间覆盖光伏电站运营周期,或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三是加快调整改造电力体系,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一方面,通过提速建设特高压骨干网架、灵活性电源、储能系统、虚拟电站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等,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促进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绿色电力交易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光伏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全网电力余缺互济,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总经理陶光辉建议,应给予企业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一、规范分布式光伏核心装备质量要求,加快推出国内安全防护强制标准。一方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关键设备(组件、逆变器)的质量要求,形成标准规范强制要求;另一方面,应加快推进组件优化器等分布式光伏领域新技术的规模应用,从政策层面牵引国内产业长远竞争力的提升。二、建议国家能源局各地能源监管部门建立分布式光伏安全专项监督管理及机构或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小组,全面分级落实分布式屋顶光伏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针对整县(区)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展督查活动。建议设立30-50个整县(区)分布式光伏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试点。三、建立分布式光伏行业流通关键设备的抽检机制,抽检产品的质量与企业信用挂钩。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是光伏系统的核心部件,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进行设计,经过第三方机构验证过才可以上市。建立抽检产品与企业信用挂钩机制,企业信用对全社会公开,对恶意虚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搭建全国及/各省市县分布式光伏大数据平台可视管理/运维平台,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光伏监管、运营服务水平。建议通过5G物联网技术,搭建分布式光伏大数据平台,实现可视化管理大数据监测中心,将整县(市、区)推进开发、建设、运营全过程用数字化手段进行有效管控,实现各公司上网设备运行发电量测评、组件故障、事故隐患的可视化、可管理。第一,建议修订《建筑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规划设计阶段抓光伏一体化应用,要求在新建筑规划中采用光伏材料产品。第二,建议修订《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政府采购条例,在政府采购工程中强制性要求采购发电玻璃、新型光伏电池、光伏部品部件等光伏材料产品,从需求端推动BIPV发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向绿而行。第三,建议加快修订与完善BIPV标准,加速制定出台发电玻璃等新型光伏材料与建筑材料集成的光电建筑构件标准,尽快出台针对强度、安全性、防水、防火等建筑本体性能的bipv验收标准,尽快修订发布BIPV定额标准,形成与技术发展和市场相匹配的标准体系,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昆岳互联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怀平
一是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针对传统玻璃封装光伏组件导致彩钢瓦屋顶承载过重,支架安装破坏原有屋顶结构等痛点问题,建议钢铁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加大轻质柔性组件和智能化产品的开发应用。柔性光伏组件重量是传统组件的1/4,免打孔安装,可以彻底消除钢铁企业对因屋顶承重造成坍塌风险及打孔安装带来的漏水隐患的担忧。在钢铁企业污染较大的屋顶,还可以增加光伏组件清扫机器人的使用,使用无人值守清扫,提高发电效率,减少工作人员上屋顶清扫而产生的安全隐患。二是加快新模式配置应用。深化“光伏+储能”的发展模式,“光伏+储能”模式将剩余未消纳电量进行存储,在企业用户正常生产时段进行放电并被消纳,从而减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提升自发自用比例,改善项目盈利能力。此外,考虑电网分时电价机制,利用储能实施实现分时套利,进一步提升项目盈利能力。优化传统开发模式并采用新的开发模式,推进分布式屋顶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十四五”期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补贴,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补贴,激发企业的投资积极性。鼓励大型金融机构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对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钢铁企业,提升其有序用电等级,制定“有序用电期间根据企业光伏发电规模予以优先支持”等政策。全国政协委员、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顾明
顾明提出,可从与商场配套的露天停车场开始试点,将停车场改建为光伏停车棚,有条件的可结合商场屋顶面积大的特点一并改造,车棚内设置充电桩,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清洁能源。除国家政策支持外,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针对性的补贴政策,同时,可适当提高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更多力量。舒印彪建议,加强宏观统筹和整体规划,制定国家海上风电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进近远海风电有序开发。加大海上风能资源勘查力度,建立国家级海域空间数据库,全面掌握海洋风能资源储量和分布特点。结合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打造风能、氢能、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等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钢武钢建议实施风电下乡“整县推进”,以县级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分配、统一开发,落实到村,及时完善标准、简化手续,尽快推动示范先行。通过风电下乡,有效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新路径,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代表张传卫表示,明阳集团正在构建风光储氢全产业生态链,成为新能源智慧化、普惠制的引领者和“零碳”方案的提供者、实施者,建议串联不同海洋产业,集聚创新要素,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黄震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应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黄震建议,要破解上述阻碍,未来应以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为核心,构建满足分散式风电高质量发展基本条件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第一,简化合规性手续、推行备案制或核准备案制;第二,出台电网保障并网政策,改善电网接入难等问题;第三,统一规划用地及供地形式,适当放宽临时用地审批;第四,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升级分散式风电发展。为保障海上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他建议:首先要通过各级政府加强各部门之间统筹合作,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发展海上风电的意义,保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持续推进海上风电健康发展,将海上风电打造成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其次,要尽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三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打造行业急需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种衍民:加快深海远海风电输变电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和应用种衍民建议,国家出台政策支持海上风电输变电装备国产化和市场规模化应用,继续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和保障相关企业推广应用研发首台套海上风电相关输变电装备,加速赶超国外先进技术。聚焦深远海风电输变电装备“卡脖子”问题,鼓励龙头企业采用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加快深海远海风电输变电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动我国海上风电产业驶入“快车道”,加快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 赵萍对于海上风电开发商中标价格不能以最低价格中标;以较合理的价格定标,引导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健康,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崔兴国建议,围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德阳市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的财政投入和对清洁能源研发的税收支持,以加大研发力度、更新设备、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为中心,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引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零部件生产商供应商,培育一批“研发+制造+运营”的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焦云建议综合运用氢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构建一个综合立体的新能源体系。应对积极主动转型风、光、氢等可再生能源的高耗能产业给予鼓励,降低高耗能产业低碳转型的负担,进一步促进高耗能产业高效、可持续发展。张天任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完善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的领域,多渠道拓宽氢源,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化。李书福: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李书福建议,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带动更多的企业投入甲醇汽车的研发,加快实现交通领域碳中和。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 尹兆林尹兆林认为,氢能具有能量密度高、零碳排放、通过氢燃料电池转换效率可达60%~80%等优势。随着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氢能将成为交通领域低碳化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在大型公交、重卡、轮船等高耗能、高排放交通运输工具绿色能源替代方面,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石化钢铁行业副产氢气总量大、纯度高,可以制备适用于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所需的高纯氢。“目前氢能汽车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保有量偏低,氢能生产和使用成本较高,不利于氢能的规模化发展。”尹兆林说道,同时建议国家加快完善氢能源产用支持政策,包括加大绿氢装置及加氢站建设补贴、氢能售价补贴、氢能汽车购置补贴力度,实行氢能生产和储输设备免税政策,促进氢燃料技术和氢能源利用等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加快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周福庚提出建议:优化新能源货车用车优惠政策。降低车辆购置成本,延续给予轻型燃油货车置换纯电货车补贴的鼓励政策,并适当扩大实施范围,鼓励纯电动、氢燃料等产品的规模化推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所长 汪鹏飞汪鹏飞委员在调研中发现,我国液氢储运技术和装备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大规模、低成本液氢储运技术仍面临诸多挑战。“这是‘卡脖子’的技术瓶颈。”为此,汪鹏飞委员表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工作:一是开展高效大型氢液化系统核心关键装备科技攻关,突破安全大规模氢液化关键技术;二是发展液氢储运技术及关键装备,实现氢能的长距离、大规模经济输运储存;三是整合大规模氢制备、液化、运输等产业技术链,形成我国特色的氢能综合利用产业链,助力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实现。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内燃机工种技能大师许燕妮建议,以锂电为主的动力电池无法满足资源独立自主要求,有必要从能源安全角度发展氢能产业。孙建博表示,建议国家能源局等有关国家部委牵头,联合科研院所和相关大型企业,开展中国氢能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中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明确发展的时间点和路线图,指引行业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李春奎表示,氢能作为清洁无碳的战略性新兴能源,是实现交通运输等领域深度脱碳降碳,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选择。而成渝地区既是西部地区最大的工业重镇、技术产业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地区,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尤显迫切。因此,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李春奎提出“关于将成渝两地纳入下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等建议,建议推动完善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布局,增强整体发展能级。郑月明提出建议,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大力发展风、光、储、氢等新能源产业,从而带动新能源材料需求的增长。此外,在治理白色污染背景下,应发展生物可降解材料,符合碳中和绿色发展理念。曾毓群对此建议,应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参照抽水蓄能建立适用新型储能特点的容量电价政策,形成稳定合理的收益空间,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促进各类储能的健康发展。 一、严格运输准入并加强执法监管。针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投机倒把钻法规漏洞、违反国家运输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二、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对保持信用良好、安全合规的锂电池企业,合理激励,比如取消夜间高速禁行等管理限制,提高运输效率。 三、推进运输分类分场景管控措施。针对一些安全性较高的运输场景或产品,比如较低荷电状态的锂电池或市内小批量运输的锂电池,制定差别化管理措施,降低运输成本。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陈康平建议,在加快建设各类电力市场的基础上,加快研究编制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指南,明确新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技术标准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地方性的储能需求研究,进行容量配置和功率配置分析、经济性分析等,因地制宜确定新型储能的合理配置规模和时间节点;根据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按年度发布储能容量需求信息,为储能项目建设提供更好的指引。“建议国家将长沙列入国家先进储能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区域,借助储能产业发展,提升长沙产业发展水平,同时充分解决长沙用电不够、电价偏高的不利因素。”唐岳表示。曹志安建议,支持企业加快提升抽水蓄能产业的装备制造能力,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予大力支持,投入一定的国有资本金(投资额的30%-50%),缓解装备制造企业资金压力,协助企业进行装备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抽水蓄能产业的市场秩序,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实力强、业绩好、技术优的企业开展良性的市场竞争,避免争相压价低价中标,以保证整个产业链良性发展;加大关键材料和配套部件自主化研制力度,国家继续投入政策、资金支持企业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加快突破关键“卡脖子”难题,从整条产业链深度推进,加大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整体可控受控;立项开展关键技术开发与标准制定,国家层面充分利用抽水蓄能发展的良好时机,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增强国际标准话语权,加快主导制定或完善水电行业国际标准以及国内标准国际化,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及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引领抽水蓄能乃至整个水电产业发展。潘复生建议,要加大对颠覆性前沿性新一代储能材料与装备技术的开发投入,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具有战略意义的镁储能材料的开发应用。潘复生说,要着重解决传统储能存在的瓶颈问题,发展安全性高、成本低、环境友好的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重点应发展固态氢储运、新材料管道运输等新一代储运氢技术、镁电池、钠电池、金属-空气电池、固态锂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材料及系统。我们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委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支持推广全域智能充电网发展模式,并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武钢建议各地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储能配置方式和比例,鼓励共享储能模式。同时,围绕新能源配置储能市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武钢建议给予已配置的电源侧储能“独立储能”地位,提升储能经济价值,实现新能源与储能的和谐发展。尹同跃建议,应扩大碳交易行业范围,将汽车行业包括在内,让汽车企业也可以进入碳市场进行交易,鼓励跨行业企业通过碳市场交易推进国家 “双碳”目标实现,“相关部门应重点研究新能源汽车在使用阶段减少碳排放的效果,将它作为鼓励传统车厂转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抓手,从而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更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胡成中:建议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力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今年他带来《关于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动力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建议》提出: 一、应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生产者延伸责任的配套政策、标准的细化及落地,特别注重将动力电池生产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商、4S店、电池回收厂商纳入同一价值链进行考量,明确上述参与者在电池研发设计、整车工艺及电池装机、售后服务及消费者教育、回收上下游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形成动力电池全命周期价值链的闭环;初期建议以“责任基金”的形式明确原厂商自建回收或第三方正规回收厂商的经费来源,促进收集网络及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全商业化运营。 二、从利于动力电池回收增效降本的视角出发,研究制定包括残值计量、组装工艺、电池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及规格,并强化相关信息披露。推动电池厂商、整车厂商及回收单位之间的统一化、透明化信息机制,从而提升回收效率,降低回收成本及安全风险。在完善上述工作后,可适时建立公开的退役电池交易市场,巩固市场下游对退役电池的残值、质量等方面的信心,规范市场行为,达到正规回收厂商良币驱逐劣币的目的。 三、加大培育梯次利用、修复再生等高品位回收模式市场的力度,建立以“逆向物流”为思路的正规回收渠道,打通首次退役电池下游经济型用车、备用电源、储能等市场,丰富梯次利用及修复再生电池的应用场景。同时,尽快出台合理的梯次利用技术标准,探索标准在安全性、质量方面与回收经济性的平衡点,最大化稀缺资源利用效率及环境效益。在“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建议”中曾庆洪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延缓国家补贴一至两年、简化前期补贴领取手续、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建议国家层面在新时期考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进行战略方向调整,以达到“提振消费、鼓励建设”的目的:一方面,以提振、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为目的,将补贴政策向需求侧(消费者)倾斜;另一方面,以加速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为目的,将补贴政策向建设方倾斜;三是,加大力度研究、尽快完善其他激励政策以确保新能源汽车补贴完全停止后市场有效、持续发展,完成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吴翔今年计划提出《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一方面大力推广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营"模式,另一方面提高居民区充电服务运营商准入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要求。 此外,吴翔还建议支持充电服务运营商在居民区报装独立电表,直接与电网结算电费,鼓励采取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若居民区电力容量出现不足,由充电服务运营商向电网报装增容,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住建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等进一步明确并细化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或预留标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加快制定安全和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消防与电气等设计要求,明确充电服务运营商、物业、用户三方责任界定等。“还可鼓励运营商开展智能充电管理、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探索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需求侧响应等获取增量收入,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模式。”吴翔补充道。沈南鹏发言称,加大跨区可再生能源配置建设,落实东中西部地方政府合理承担相应清洁电力发展责任。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西电东送通道建设,保障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远距离输送。在地区层面,一方面稳步提升东部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形成西部稳定输电、东部稳定消纳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发挥东部技术资金优势,支持西部重点发展特高压输电和储能技术,提升电网灵活性和调峰能力。石玉东建议,一是加快完善储能参与市场机制设计,深入研究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的市场主体定位、价格形成机制和交易模式。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创新开展储能调峰辅助服务,参与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储能运行商业模式。 二是建立储能创新应用模式,一方面鼓励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运营,明晰储能电站成本边界及盈利模式,增强新能源场站或独立开发商参与储能建设的意愿;另一方面探索储能电站通过重组等方式开展联合商用,实现共享。 三是进一步细化储能发展管理,加大储能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明确储能电站建设要求、配置标准等管理办法,明晰储能电站建设目标、运营模式、投资收益等相关问题,促进储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加快制定和完善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相关标准,及时总结现有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经验,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储能电站并网及运行安全检测管理相关规定,从本体、设计、运行等方面全链条提升储能电站安全性。涂建华:探索“互联网+回收” 促进废旧锂电池高效回收及综合利用 涂建华带来了《关于废旧锂电池高效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提案》,他建议出台更具支撑力和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约束非正规废旧电池回收行为,增加其违规、违法成本,支持具资质回收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提升技术、促进产业健康发展。陈修言建议,统筹常规新能源、沙漠戈壁荒漠大型基地、分布式光伏等各类项目,在国家层面明确分省新能源规划目标,实现各专项规划、国家和各省规划间横向协同、上下衔接。集中开发和分布式并举,坚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先进煤电、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加强新能源、常规电源、输电通道统一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同步投运。陈修言建议,加快健全完善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和辅助服务成本疏导机制,进一步理顺输配电价,由全社会共担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的责任挑战。加大抽水蓄能建设力度,在区域电网层面统一配置抽蓄资源,提升抽蓄投资效益。陈修言建议,国家层面安排部署一批重大项目,加强清洁能源发电、先进输电、高效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和示范工程纳入国家试点。推广应用新能源云平台,依托新能源云建设国家碳中和支撑服务平台。李征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能源电力行业协同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路径。发挥电网企业体制优势,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各方参与的能源电力规划体系,推动电力生产、传输、消费、储能各环节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将电力系统全环节促进能源转型的重大举措、重点工程纳入国家规划,加快落地实施。二是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在国家层面明确分省新能源规划目标,实现各专项规划、国家和各省规划间横向协同、上下衔接。集中开发和分布式并举,坚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先进煤电、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加强新能源、常规电源、输电通道统一规划,同步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同步投运﹔以公共电网为平台,推动分布式电源就近就地消纳和平衡。三是进一步完善价格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加快健全完善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和辅助服务成本疏导机制,进一步理顺输配电价。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立电煤价格-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的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容量市场,有序平衡电力供需。四是积极支持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对清洁能源发电、先进输电、高效碳捕集利用等领域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应出台政策、完善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进新技术示范应用,将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和示范工程纳入国家试点。建议依托新能源云建设国家碳中和支撑服务平台。揣小勇建议,将数字电网建设作为“数字中国”建设重要行动项:一是在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文件中加强对数字电网建设的顶层设计和任务部署,建设数字电网国家级实验室,开展以数字电网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试点、示范,打造能源行业服务“双碳”目标的标杆。二是支持构建以数字电网为核心纽带的新型能源数字生态,考虑在国家层面成立数字电网创新和产业联合体,支持新型能源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新基建规划布局,支持多能互济、综合能源等新型能源服务发展,推动形成能源发展数字经济新生态。三是支持数字电网与社会、政府政务深化对接,深化数字电网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电网公司“电力+算力”新型产品和服务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跨域融合应用新模式。四是推动完善能源行业大数据治理体系,以能源大数据中心为抓手,重点培育能源电力大数据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等示范项目,加快实现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保护,推动能源大数据与社会数据共享。一方面,要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的价值传递。制定法律法规,加强碳市场在碳排放权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生态环境部明确碳市场配额总量目标,探索碳市场配额总量缩减路径,加快实施碳市场配额有偿分配,增强碳价有效性,加强碳交易对覆盖行业的上下游行业影响。另一方面,要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增加碳市场交易主体。降低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门槛,恢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使地方碳市场逐步并入全国碳市场,探索面向小排放单位和个人的碳普惠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种,强化碳交易金融属性,争取国际碳定价中心地位,加强与国际其他碳市场的链接。此外,南存辉委员建议:建立电力装备制造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由生态环境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发布电力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并制定电力装备制造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化温室气体排放基础数据的采集,将电力装备制造业纳入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武钢武钢建议在全国碳市场建设和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国各企事业单位碳账户机制,通过将绿电消费纳入碳排放核算体系,激励企事业单位碳减排与绿色转型,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舒印彪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开展碳排放标准化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尽快补齐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披露、认证和标识等关键环节短板,加强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核算方法与国际接轨,完善核算标准与核查机制,建立低碳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和标识制度。此外,要秉承开放合作的积极态度,融入国际能效、碳排放标准和规则体系,加强国际标准协调,积极参与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制定更多由我国主导的碳排放国际标准。舒印彪还建议,加强与国际知名标准与认证机构合作,打造国内碳排放标准国际认证企业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排放标准制定和认证检测服务中介机构。崔兴国建议,加大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的财政投入和对清洁能源研发的税收减免,以加大研发力度、更新设备、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为中心,努力占领世界制高点、掌控技术话语权。一是聚焦创新引领发力,抢抓国省实验室优化重组机遇,积极争创一批战略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挺进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创新“无人区”。二是聚焦智能制造发力,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是聚焦产业基础发力,引育一批专精特新零部件生产商、供应商,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互动的创新发展格局。四是聚焦制造服务发力,培育一批“研发+制造+运营”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抢占“微笑曲线”全价值链。一是支持湖州创建碳达峰国家试点城市。目前,国家关于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申报方案即将下发,湖州市正从体制机制创新、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系统布局、全面发力、创新突破,加快新旧动能的接续转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改变传统发展模式和能耗强度,摆脱产业发展惯性和路径依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力构建现代化的经济体系。为此,建议国家发改委支持湖州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创建。二是支持湖州绿色低碳技术国家创新中心建设。2020年,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优先布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州已列入国家第三批、浙江省和长三角地区唯一一个可持续创新示范区预备城市。正全力推进“生态碳汇、低碳能源、低碳智治”三大重点技术领域,全链条布局前沿技术攻关、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五谷丰登”计划战略支点,以西塞科学谷为主平台,错位布局科研子平台,构建重大科研平台体系,全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建议科技部将湖州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纳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名单,给予创建指导和支持。三是支持湖州打造全国绿色储能基地。推进长兴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和安吉第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同时探索储能多元发展模式,争创国家储能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搭建“源网荷储”互动平台,打造“云上电厂”,实施“光储直柔云”试点,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管理。强化储能设备产业上下游协同,推动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氢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湖州打造全国绿色储能基地相关工作。四是支持湖州开展工业领域“碳效”改革全国试点。湖州在全国首创“碳效码”,建立全国首个工业碳平台,成为全省唯一工业碳效智能对标(“碳效码”)试点市。湖州正积极探索索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平台园区碳监测评估机制,实施“碳效论英雄”改革,将碳效评价纳入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体系,迭代升级“工业碳平台”,向企业提供节能诊断、低碳规划、低碳技术验证和碳排放、碳足迹核算等服务,推进“企业码+碳效码”深度融合,为产业绿色低碳发民赋能提效。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湖州工业领域“碳效”改革列入国家试点,给予创建指导和支持。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组长 尹兆林尹兆林建议,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享受范围,并且提高优惠比例,“比如将企业生产销售绿氢产品纳入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恢复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并将洁净能源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比例提高到100%”。同时,对纳税人因生产销售洁净能源产品带来的收入,比照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模式减免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他还建议将碳减排和生产洁净能源涉及的关键设备列入节能节水、环保专项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目录,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即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将具有固碳作用的生产用地,列入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一是加大跨区可再生能源配置建设,落实东中西部地方政府合理承担相应清洁电力发展责任。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西电东送通道建设,保障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远距离输送。二是以单位GDP碳排放考核带动换道领跑,让清洁能源产业在西部就近壮大。西部要逐步摆脱对化石能源依赖,产业规划中既要免短痛更要避长痛,警惕能源禀赋可能带来的产业锁定,把单位GDP碳排放作为产业承接的新标尺,让风光电等产业就近布局,带动当地摊薄工业碳强度和扩大就业税收。三是做实碳贡献的量化和补偿。扩大西部地区风光电发展的土地供给,让西部减碳贮碳固碳地区得到更多实惠。建议引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标准,摸清生态碳汇家底,让西部的碳贡献可度量、可核算,形成合理生态补偿机制,用市场化手段做到添绿又生金,按“谁保护、谁受偿”原则,将西部生态碳汇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市场,从固碳和增汇潜力中得到更多实惠。王寿君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将高温堆为石化、钢铁等高耗能企业综合供能/供汽示范项目列为国家科技专项,开展相关应用研究和实践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和行政法规的完善。加大力度推动相关企业的战略协作,以稳定的零碳能源支撑高耗能企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并为全球高耗能企业脱碳提供新的商业模式和样板。刘中民提出,建议从“全国一盘棋”的高度,在系统性布局的基础上,遴选代表性区域优先开展“双碳”综合示范,验证一批多能融合技术并开展集成示范,同时为全国同类型区域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同类型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张春生建议,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法工作,完善碳税、碳交易等碳减排根本制度,构建国家统一管理和地方、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碳排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张春生建议,针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额分配仍需优化、推广应用范围较小等问题,加快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机制,科学制定配额分配机制,适时将石化、建材、钢铁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设计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准入机制。张春生建议,针对当前传统能源行业依然是国家经济发展重要支柱的现状,科学把握、鼓励支持传统能源企业主动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补贴、产业规划、碳配额投放、绿色金融等相关政策。张春生建议,针对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对实现碳中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加大力度开展碳捕集碳利用碳封存项目(CCUS)建设,加强政府宏观政策激励引导、支持审批和扶持力度,加大项目技术研究和投入应用。雷军建议:
1、建立系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全局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
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尚未形成系统的碳足迹政策管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碳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减排路径和目标;制定从原材料到报废回收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产业链实施碳减排。
2、制定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
目前我国已发布 3 批共 24 个行业核算方法,但尚未覆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确保同一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一;同时,建立碳足迹测量及评价标准体系,明确计量精度、数据来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为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碳足迹核算及评价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3、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行业数据平台。
当前汽车行业碳足迹数据主要来自各行业申报的平均值或国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测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能源类型、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支持行业内可共享碳足迹的数据获取、存储、挖掘和处理分析,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基础。
4、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碳足迹认证体系仍不够完善,企业产品低碳认证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振。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制定评价等级及对应指标,建立新能源汽车低碳产品评级及公示制度;设计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低碳设计的投入。
“十四五”初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为助力能源转型,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变革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际能源网凭借16年蓄积之力,继续构筑产业重磅年度盛会。“第六届中国光伏产业论坛”将于3月19-20日在北京举办。论坛以“能源转型·光伏先行”为主题,将深入解读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形势与政策,探讨新型电力系统下光储充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宣扬业内新技术、新产品与创新理念,探索光伏产业发展新目标,并对光伏产业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凝心聚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