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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控的形势下,失控的增值税专票该如何处理?刚刚做了个小调查并提了个建议!

今天我的一位朋友说,他最近遇到了2张2016年失控的增值税专票,合同付款物流都是真实存在的,现在就算出了问题,凭什么以前真实的交易还要他所在的企业来买单,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很委屈,感觉这个制度非常伤人,生意没法做了。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失控发票”。顾名思义,它是指失去控制的发票,一般来说,产生 “失控发票” 的原因包括以下4点:

1.纳税人逾期未抄报开票数据;

2.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3.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抄报税介质,如税控卡、税控盘,导致无法抄报;

4.纳税人走逃而不抄报开票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好端端的票就变成失控发票了!


目前“失控发票”一旦被国税部门查出,由于企业与供票方无法取得联系,受票企业只得接受补税及加上滞纳金的处罚,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做一个小调查,你遇到过失控专票吗?税务局是不是都要求转出处理,会加收滞纳金吗?


团子大家族:是的,要求进项转出,但是业务是真实发生的。

筱颖CPA:遇到了,转了十几万,滞纳金好几万。

哎呦喂嘛呢321:遇到过,税务大爷说一不二,只能乖乖转出。

shifortune:是的,必须转出,非常麻烦,无妄之灾啊。

MXJ-Mr-K:老师我们企业刚刚碰到,还没有解决,税务大爷咬死了不松口,转出罚钱企业真是有苦难言。

小宁:何止啊,当时税务要求转出,转出后几个月,该公司正常了,开了张红字发票把那张票给冲了,申报时还让转出一次!!!简直了[二哈][二哈]同笔税转出两次。[二哈][二哈]

白白白米粥:是的 明明企业也是受害者  真金白银花出去的  却要求转出  不过税务局也没办法 只能这样来要求企业 让企业自身内控要严格  对供应商的审查还是要注意。

VulcanSpock:金税三期上线后,省级税务局有能力分析出问题增值税发票,任务下派给地方各级分局。

……………

通过这个小调查,从实际操作看,遇到失控增值税发票,税务局都要求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且征管系统自动计算应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补缴税款从税理上讲,没有问题,至于滞纳金要不要缴纳,我认为值得商榷。


根据相关规定,我认为,对“认证后失控”的发票应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属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不适用加收滞纳金的规定(目前没有在税法中明确,实践中多半也加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属于购买发票、虚假抵扣偷税之嫌,除了进项税额转出,追缴税款,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针对失控发票进项转出补税滞纳金规定的漏洞,我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对发票失控情形下的滞纳金问题进行明确,增加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过错等原因而导致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形,明确此类情形下只需要补缴税款,不应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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