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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睛!男子裸跳东湖还发朋友圈炫耀,警察蜀黍对你“say no!”
亲近大自然的方式有很多种
可以光着脚丫走路
躺在树下纳凉
可以在河边钓鱼
......
可有人为了亲近大自然
居然和朋友裸跳东湖
而且还发朋友圈炫耀
7月3日,东湖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接到网友举报,称一男子在自己朋友圈晒出他和朋友裸跳东湖的视频,在朋友圈引起热议。水上派出所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谭,22岁,湖南人,纹身师。6月底的一个周末和几位朋友相约从湖南吉首乘车到湖北武汉游玩,晚上一行人走到武汉网红打卡点东湖凌波门附近时,发现亲水栈道特别有感觉,于是一直在附近游玩到深夜。待周围游客走得差不多后,几人商量来个裸跳亲近一下大自然,于是就有了朋友圈里裸跳的那段视频。
目前警方已联系上回到湖南的谭某,对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删除朋友圈裸跳视频并在朋友圈进行公开道歉。
在公开水域裸泳既不文明还涉嫌触犯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同时需要注意,东湖水域没有设置游泳区域的地方是没有安全员和救援设备的,随意野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贪图一时凉爽而忽视了人身安全,请务必到正规游泳场地内消暑纳凉。
素材来源:东湖分局
通讯员 苏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