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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7枚灭火器从天而降,高空抛物男子被警方刑拘!
“咚!咚!”
7月21日晚11时55分
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一小区
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
保安寻声走近一看
1栋单元楼入口门前
楼道里的消防专用灭火器居然被人扔下
1个、2个、3个……
抬头只见一名
打着赤膊的男子露出影子
手里拿着灭火器正在往外扔
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
报告保安队长请求支援
同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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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洪山区公安分局白沙洲市场派出所民警张钧淇带领辅警叶帅迅速赶到现场,但此时并没有明确扔灭火器的男子身份,为了保障居民安全,民警立即呼叫派出所备勤警力赶到小区封锁了现场,接着进楼寻人。
经过清点,该男子一共扔下17个灭火器,其中13个被扔到一楼大门口,4个被扔到了二楼平台。
小区监控显示,该男子于21日深夜11时53分回到小区,到小区门口就用脚踢开门岗处的门禁,走到1栋1单元大厅处,又用脚踢踹了大厅的玻璃门,然后把大厅内的广告牌也推倒了,接着坐电梯上到5楼,把楼道处的灭火器往楼下丢,每上一层楼都将该层的灭火器丢到楼下。物业人员认出该男子系小区业主刘某,说他“和物业有矛盾”。
经过细致调查,7月22日凌晨3时,警方确认扔下灭火器的就是该楼业主刘某,随后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
刘某今年29岁,江西九江人,是该小区业主。据其交代,今年1月小区交房,他发现房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协商解决,但仍有许多问题没有处理好,为此多次与小区开发商、物业发生矛盾,之后他被踢出小区物业群,他一直怀恨在心。
审讯中,已经酒醒的刘某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对此懊恼不已。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刘某已被武汉洪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素材来源:洪山区分局
通讯员罗维舟